11月26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审议新修订《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以下简称《规则》),会议决定将《规则》上升为中央党内法规。近日,我镇纪委进行了系统的学习。
《规则》旨在建设一支忠诚坚定、担当尽责、遵纪守法、清正廉洁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将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推进。《规则》的修订和“规格”的抬高也体现了党中央对纪检监察工作的高度重视。打铁还须自身硬,纪检监察机关必须强化自我约束,加强制度创新,实现自我监督的不断完善。做好纪检监察工作,要把执纪和执法统一起来,统筹运用纪法“两把尺子”。
坚持实事求是,力求政治素质过硬。《规则》是我们纪检监察干部如何在权利制度范围内开展好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的方向指南,实事求是地按规章制度办事,是起码的素养。纪检监察干部要带头增强“四个意识”, 始终自觉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始终坚持主业主责,牢记责任使命。
坚持执纪必严,严防“灯下黑”。要用铁的纪律强化日常管理和监督,严肃处理纪检监察干部违反党章党纪党规的行为。纪检监察干部要带头强化自我监督,自觉接受党内监督和社会监督,严格遵守执纪执法的各项制度、规定、规则,坚决防止“灯下黑”,做党和人民的忠诚卫士。
坚持纪法协同,依纪依法依规工作。要高度重视新修订《规则》的内容条款,贯通执行好《监察法》,在依纪依法依规的前提下,全覆盖监督公职人员,坚决处理“执纪违纪、执法违法”的行为。纪检监察工作要始终把《规则》放在基础性地位上,在《规则》的约束下进行,才能确保严格执纪问责是真正为党和人民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