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省、市民宗局的支持下,富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坚持以党风廉政建设为主线,以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主题,继续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六进”活动,宗教工作坚持以“规范”为主题,不断深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活动,党建工作继续推进“两学一做”常态化制度化管理,努力提高干部队伍综合素质,不断增强拒腐防变的能力和服务群众的意识,把党风廉政建设提高到一个新水平,各项工作迈上新台阶。
1、认真落实“一岗双责”,在抓好单位业务工作的同时,将党风廉政工作一同安排、一同部署、一同考核。加强党员干部教育管理,完善各项规章制度,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结合实际,分工负责,责任到人,形成了一级抓一级,民主相互监督,透明简化办事程序的党风廉政建设体系,工作效率不断提高。
2、严格按照单位学习制度,全面系统认真学习贯彻执行中、省、市、县党风廉政工作会议精神及《党内监督条例》、《廉政准则》、《廉政准则实施办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相关条例法规。深刻领会精神实质,并落实到实际工作中,规范自身行为。
3、切实加强党员干部教育监督。以保持党的纯洁性为主题,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廉洁从政教育、示范教育、警示教育、岗位廉政教育。积极开展廉政谈话等助廉活动,大力推进“教、导、管、防在前,察、帮、诫、劝紧随,惩、处、罚、治在后”的惩防体系建设。使机关工作作风、工作面貌不断改善。
4、广泛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按照市民宗局关于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六进”活动的工作要求,在全县大力开展了民族团结进步“六进”活动,发放宣传资料2000余份。深入民族地区、学校、社区等宣传党的民族宗教政策,有效的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
总之,富县民族宗教事务工作在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目标管理责任制的工作过程中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上级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继续努力,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进一步加强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党风廉政建设,进一步规范领导干部的从政行为,切实加强监督检查。积极探索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有效方法和途径,努力开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的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