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县检察院采取有力措施加强纪律教育,纠正“四风”问题,使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持续纠正“四风”常态化。
抓好责任落实。为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确保节假日期间持之以恒纠正“四风”问题,成立了以分管纪检工作的副检察长为组长,各科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明确了各科室、各部门的工作职责,督促全干警严格执行各项纪律规定,严以律已、以身作则,切实履行好“一岗双责”,确保队伍不出问题。
强化宣传教育。在节假日前都专门召开了全院干警大会,组织学习上级有关节日期间纠正“四风”、廉洁过节的通知精神,重申 “中央八项规定“、“十个严禁”等纪律要求,要求每一名干警认清形势,明确职责,思想上绷紧“廉政”弦,作风上过好“廉政”关。为深化宣传教育,安排各科室负责人就学习和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问题进行了交流发言。通过发言交流,使大家增强了反对“四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十个严禁”的紧迫感,决心要始终把廉政纪律挺在前面,在执法执纪上作表率、树形象。
严格监督检查。该院党组从自身做起,带头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十个严禁”等各项规定和要求,都能自我约束,做到令行禁止。严格执行公务用车、公用经费、公务接待费用等机关管理各项规定,不该支出的坚决不支,不该报帐的坚决不报。通过自查自纠,未发生节假日期间用公款搞相互走访、相互送礼、相互宴请等问题,为广大干警做出了表率。同时,各分管领导充分履行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加强对所属部门干警的监督检查,重点督查党风党纪执行、“两学一做”学习、规章制度落实、执法司法行为、解决群众诉求等情况,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责令整改纠正,使纠正“四风”常态化、遵规守纪常态化、规范司法常态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