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检监察机关是党的专门监督机关,是管党治党的重要力量,肩负着党章赋予的神圣职责。纪检监察干部作为履行职责的实践主体,不仅要具备做一个普通党员和一般干部的基本素质,而且还须有更高的标准和更严的要求。具体来说,就是要懂得保持三种“距离”,争做合格的纪检监察干部。
与党纪党规保持“零距离”。纪检监察干部在认真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时,要牢固树立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执纪者更要守纪的意识,时刻绷紧党规党纪这跟弦,自觉养成在监督下工作的习惯,把接受监督作为一种常态、一种保护。带头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严守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以比普通党员干部更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真正做到要求党员干部做到的,首先做到;禁止党员干部做的,坚决不做,使纪检监察干部成为最有纪律、最讲纪律、最守纪律的干部。
与能力素养保持“近距离”。纪检监察工作有着自身的特点和规律,政治性、政策性、专业性、实践性和纪律性都很强,要求纪检监察干部不仅需要全面的理论知识和业务素质,还需要过硬的实践工作能力。面对新形势新任务,要经常反思自己学习钻研是否刻苦,反思自己理论功底深不深,业务精不精,能力强不强,时刻保持能力不足的危机感和增强本领的紧迫感,时刻不忘给自己“充电”、“加油”、“输血”。要通过不断学习拓宽知识领域、不断思考深化理论修养、不断实践提升业务能力。从而努力成为工作的“业务通”和行家里手。
与名利得失保持“远距离”。对党忠诚、个人干净、敢于担当是对党员干部的要求,更应是纪检监察干部的“看齐标准”。要做到这一点,就必须坚定理想信念,坚守政治底线,忍得住清贫、耐得住寂寞、经得住考验。要以谨慎之心对待权力、以淡泊之心对待名利、以警惕之心对待诱惑。在升迁上不与他人比快慢;在利益上不与他人比大小;在职位上不与他人比高低。面对形形色色的利诱,要冷静想一想自己的地位和身份,想一想组织的嘱托和人民的信任,想一想父母妻儿的期待和家庭的幸福,把心思和精力全部用在想事业、干事业上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