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央纪委、省纪委七次全会精神和市纪委五届二次全会精神,牛武镇从2017年4月开始在全镇范围内开展“扶贫领域、优化营商环境、生态环境领域、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微腐败’”专项治理工作(以下简称“四个专项治理”)。
该镇纪委成立了“四个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职责分工,制定出台了《关于在全镇开展四个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并印发到辖区的各行政村、各站所。通过四项举措扎实开展“四个专项治理”工作。
加强组织领导。各行政村、各站所能高度重视“四个专项治理”工作,加强对专项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和政策指导。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监管”的要求,统一思想,精心组织,狠抓落实,确保实现预期目标。
加强舆论宣传。各行政村、各站所充分利用电视、报刊、网络等多种媒体,大力宣传中央和省、市、县有关工作要求,增强广大基层干部“四个意识”和遵规守纪意识,筑牢“不敢腐”的防线,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强化协调合作。各行政村、各站所认真履行各自职责,敢于担当、勇于负责,加强沟通联系,做到信息互通,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动专项治理工作深入开展。
严肃责任追究。该镇纪委将“四个专项治理”工作作为今年执纪审查工作重点,充分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问题较小、情节轻微的,通过约谈、诫勉谈话等方式进行教育提醒;对构成违纪的,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对顶风违纪甚至出现严重腐败问题、影响恶劣的,一律查处快办,绝不姑息迁就;加大通报曝光力度,通过增加通报曝光频率和数量,扩大执纪审查震慑效果,达到查处一起,通报一批,教育一片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