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县向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亮剑

来源:    发布时间: 2016年11月23日   

2016年,富县纪委坚决贯彻执行上级部署,持之以恒纠正“四风”,弛而不息正风肃纪,切实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以维护民生民利的市级成效来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

富县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将其作为落实主体责任的重要内容,与正在开展的“两学一做”学习教育、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纪检监察系统“提素质、强本领、讲担当、做表率”等工作紧密结合,促进专项整治有力的开展。

今年,我县纪委就2016年查处侵害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进行了专题安排部署,要求乡镇党委书记靠前指挥,亲自推动,基层纪委重点突出、严查重处,合力抓好整治和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反腐败问题。。同时,对全县查处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进行通报。对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不查处、走过场,避重就轻、应付了事、工作不力的追究直接责任和领导责任、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进一步向乡镇传导压力,夯实责任。

此外,不断强化工作措施,把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工作作为“两个责任”考核、纪律审查考核的重要内容,加大考核分值,实施每月通报,半年检查,年终量化考核,有效形成了对群众身边腐败问题惩治的高压态势。今年来,对全县贯彻落实八项规定精神情况开展明查暗访8次,发现违反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线索4起,立案查处4起;对存在问题的9个单位负责人进行了工作约谈;对13名工作人员进行了诫勉谈话,责令写出检查,并在全县范围予以通报批评;处理公车私用案件1起,给予党政纪处分1人;网络发票核查治理活动中追究乡镇部门违规报销发票主体(领导)责任人9名;工作约谈26人,诫勉谈话19人。

富县向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亮剑
来源:    时间:2016年11月23日

2016年,富县纪委坚决贯彻执行上级部署,持之以恒纠正“四风”,弛而不息正风肃纪,切实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以维护民生民利的市级成效来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

富县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将其作为落实主体责任的重要内容,与正在开展的“两学一做”学习教育、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纪检监察系统“提素质、强本领、讲担当、做表率”等工作紧密结合,促进专项整治有力的开展。

今年,我县纪委就2016年查处侵害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进行了专题安排部署,要求乡镇党委书记靠前指挥,亲自推动,基层纪委重点突出、严查重处,合力抓好整治和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反腐败问题。。同时,对全县查处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进行通报。对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不查处、走过场,避重就轻、应付了事、工作不力的追究直接责任和领导责任、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进一步向乡镇传导压力,夯实责任。

此外,不断强化工作措施,把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工作作为“两个责任”考核、纪律审查考核的重要内容,加大考核分值,实施每月通报,半年检查,年终量化考核,有效形成了对群众身边腐败问题惩治的高压态势。今年来,对全县贯彻落实八项规定精神情况开展明查暗访8次,发现违反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线索4起,立案查处4起;对存在问题的9个单位负责人进行了工作约谈;对13名工作人员进行了诫勉谈话,责令写出检查,并在全县范围予以通报批评;处理公车私用案件1起,给予党政纪处分1人;网络发票核查治理活动中追究乡镇部门违规报销发票主体(领导)责任人9名;工作约谈26人,诫勉谈话19人。

陕ICP备0900849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