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进一步推进查处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工作,促进政风行风建设,依法、廉洁、高效行政,交道镇纪委按照《富县2016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方案》要求,组织开展了交道镇2016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
此次活动交道镇纪委按照“制度+科技”的工作思路,坚持“应评尽评”和“公开透明”的原则,以社会各界群众广泛参与为基础,以加强政风行风建设为核心,以解决党员干部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为导向,第一时间制定了“交道镇2016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了指导思想、评议对象、评议内容、评议方法、等次确定、评议结果运用和工作要求。评议对象主要包括交道派出所、交道卫生院、交道信用社、交道药检所、交道司法所、交道中心小学、交道幼儿园7个驻镇站所,评议方法采取现场述职和按服务对象问卷调查的方式进行。
11月4日下午2点召集镇党委、政府班子、各单位负责人、村书记、主任召开交道镇2016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大会,评议对象轮流现场述职述廉,与会人员进行提问,并现场测评。测评表实发40份,收回40份;其余800份下发8个村以问卷的方式进行,收回800份,无效问卷12份,有效问卷共计828份。
通过测评7个参评单位群众满意率均在87%以上,无论在依法履职方面、转变工作作风方面、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方面、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方面都能坚持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加强单位作风建设,不存在利用审批权和行业优势违规收费、侵害市场主体利益、谋求单位利益等问题,都能做到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不断实现、维护和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无漠视群众疾苦,与民争利的行为,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