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县四举措为乡镇纪委“补钙”

来源:    发布时间: 2016年11月04日   

今年以来,富县纪委针对当前乡镇纪委在查办案件中存在的查办案件数量偏少、结案质量参差不齐、乡镇纪委人员业务能力不强等实际情况,通过四种措施,进一步提高乡镇纪委办案质量。截止目前全县11个乡镇(街道)立案45起,结案42起,结案率达93.3%。

开办培训班,提高基础业务能力。不定期举办基层纪检干部查办案件业务培训班,培训内容分为“学习法律法规”“夯实理论基础”、“纪检监察业务流程”3个单元,由相关业务科室负责人授课,现场解答纪检干部在实际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并对纪检干部提出的问题逐一进行详细的解答。培训结束时进行现场测试。通过测试,旨在及时检验培训效果,提醒并督促纪检监察干部履行好监督责任,牢记廉洁自律要求,熟悉纪律处分条款,提高岗位履职尽责能力。据悉,还将对测试不及格的纪检监察干部在全县进行通报批评。

跟班办案,提高办案质量。针对乡镇纪检监察干部实际办案经验不足的状况,采取定期抽调乡镇纪检干部轮流到县纪委跟班协助办案,及时加强现场指导,通过参与办案、面对面实战指导、学习办案业务基本知识,积累经验,快速提升了全县乡镇纪委办案人员的办案素质。

严格把关案件质量,提高结案率。富县落实“乡案县审”制度,要求乡镇自办案件必须报送县纪委案件审理室进行二次审理,严格从事实、证据、定性、量纪等方面进行把关。同时实行办案协作区制度,把全县11个乡镇划分为3个办案协作区,每个协作区由一名县纪委常委包抓,包含2至4个乡镇,配备6至8名人员。对疑难复杂、查处难度较大的案件进行集中办理,对严重侵害基层群众利益、社会影响面较大的案件,实行区与区协作办案,有效集中了办案资源,增强了案件突破能力,提高了办案质量和成案率。

办案责任追究向乡镇延伸。严格落实“一案双查”制度,对乡镇纪委有案不报、压案不查、查而不实以及办案过程中跑风漏气、以案谋私办“关系案、人情案”等违反纪律和规定的行为,严格追究有关责任人及主管领导责任。把乡镇纪委办案工作与干部年终考核挂钩,对办案作风不实、工作不力的案件主办人,实施一票否决;性质严重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依法依纪实施责任追究。

富县四举措为乡镇纪委“补钙”
来源:    时间:2016年11月04日

今年以来,富县纪委针对当前乡镇纪委在查办案件中存在的查办案件数量偏少、结案质量参差不齐、乡镇纪委人员业务能力不强等实际情况,通过四种措施,进一步提高乡镇纪委办案质量。截止目前全县11个乡镇(街道)立案45起,结案42起,结案率达93.3%。

开办培训班,提高基础业务能力。不定期举办基层纪检干部查办案件业务培训班,培训内容分为“学习法律法规”“夯实理论基础”、“纪检监察业务流程”3个单元,由相关业务科室负责人授课,现场解答纪检干部在实际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并对纪检干部提出的问题逐一进行详细的解答。培训结束时进行现场测试。通过测试,旨在及时检验培训效果,提醒并督促纪检监察干部履行好监督责任,牢记廉洁自律要求,熟悉纪律处分条款,提高岗位履职尽责能力。据悉,还将对测试不及格的纪检监察干部在全县进行通报批评。

跟班办案,提高办案质量。针对乡镇纪检监察干部实际办案经验不足的状况,采取定期抽调乡镇纪检干部轮流到县纪委跟班协助办案,及时加强现场指导,通过参与办案、面对面实战指导、学习办案业务基本知识,积累经验,快速提升了全县乡镇纪委办案人员的办案素质。

严格把关案件质量,提高结案率。富县落实“乡案县审”制度,要求乡镇自办案件必须报送县纪委案件审理室进行二次审理,严格从事实、证据、定性、量纪等方面进行把关。同时实行办案协作区制度,把全县11个乡镇划分为3个办案协作区,每个协作区由一名县纪委常委包抓,包含2至4个乡镇,配备6至8名人员。对疑难复杂、查处难度较大的案件进行集中办理,对严重侵害基层群众利益、社会影响面较大的案件,实行区与区协作办案,有效集中了办案资源,增强了案件突破能力,提高了办案质量和成案率。

办案责任追究向乡镇延伸。严格落实“一案双查”制度,对乡镇纪委有案不报、压案不查、查而不实以及办案过程中跑风漏气、以案谋私办“关系案、人情案”等违反纪律和规定的行为,严格追究有关责任人及主管领导责任。把乡镇纪委办案工作与干部年终考核挂钩,对办案作风不实、工作不力的案件主办人,实施一票否决;性质严重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依法依纪实施责任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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