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县吉子现镇纪委采取四项措施着力提升案件质量。
一是加强对纪检干部的培训。组织纪检干部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试行)》、《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案件检查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及信访受理、案件审理等方面的业务知识,着力全面提升纪检干部的业务能力。
二是深刻剖析自办案件。根据市纪委审理室主任刘治嵬对案件审理的讲解和县纪委案件质量评查要求整改的案件对三年内镇纪委的自办案件进行全面的、细致的剖析,从中查找问题、积极整改、吸取经验。
三是加强协作区交流学习。在重要案件查办中,与办案协作区的同志互相交流学习,在办案过程中得到锻炼和提高。
四是主动与领导沟通。立案前,主动向党委政府主要领导汇报案情,争取领导重视,安排一定的人力和财力;对重要问题主动和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及时通气,依靠领导决策攻克难关,及时排除阻力和干扰;结案时主动向党委政府领导汇报,综合考虑地方因素,提出合理合法的处理意见。
反腐败斗争的新形势给查办案件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我们要不仅要把查办案件的数量提上去,更重要的是要提高办案质量,不断加强乡镇纪委办案工作力度,努力开创反腐倡廉工作的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