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县:张家湾镇加强对村干部的党风廉政教育管理

来源:    发布时间: 2015年11月18日   

为加强对村级干部的党风廉政教育,在农村基层干部中营造“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良好氛围,张家湾镇纪委特制订村干部行为准则十不准:不准用公款报销应该由个人负担的费用;不准利用职务之便为本人、配偶、子女及其他亲属谋求不正当利益;不准出借村集体资金或用村集体资金、财产为他人贷款做担保;不准违反规定收、送现金、有价证券;不准工作时间酗酒;不准挪用、侵占、截留扶贫、救济资金和实物;不准擅自决定村建设项目承包和较大数额的财务开支;不准参与群众集体上访或影响社会稳定的活动;不准参与任何形式的赌博活动;不准参加迷信活动和宗教活动。村干部有十不准行为之一,尚不构成党纪处分的,进行诫勉谈话,被谈话对象取消本年度评先评优资格。

富县:张家湾镇加强对村干部的党风廉政教育管理
来源:    时间:2015年11月18日

为加强对村级干部的党风廉政教育,在农村基层干部中营造“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良好氛围,张家湾镇纪委特制订村干部行为准则十不准:不准用公款报销应该由个人负担的费用;不准利用职务之便为本人、配偶、子女及其他亲属谋求不正当利益;不准出借村集体资金或用村集体资金、财产为他人贷款做担保;不准违反规定收、送现金、有价证券;不准工作时间酗酒;不准挪用、侵占、截留扶贫、救济资金和实物;不准擅自决定村建设项目承包和较大数额的财务开支;不准参与群众集体上访或影响社会稳定的活动;不准参与任何形式的赌博活动;不准参加迷信活动和宗教活动。村干部有十不准行为之一,尚不构成党纪处分的,进行诫勉谈话,被谈话对象取消本年度评先评优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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