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上半年,富县纪检监察机关紧紧围绕市纪委、县委、县政府的工作部署,突出重点,狠抓落实,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保持了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
紧扣中心任务,扎实开展监督检查。围绕全县工作大局,组织对县委政府各项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油煤气资源开发、民生实事、市政工程项目实施情况及“三城联创”等工作运行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先后派出16个督查组,对11个乡镇(街道办)、28个部门单位、22个项目的资金运行、工作进度、纪律执行等情况实施了检查,并督促有关单位对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整改。
加大治理力度,深入推进作风建设。以解决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作风方面的突出问题为着力点,加大对工作涣散、公款吃喝、公车私用、办公用房超标、婚丧喜庆大操大办等问题的整治力度。查处违反八项规定精神问题4起,通报批评4人,训诫处理3人,给予党政纪处分1人。
深化廉政教育,加强廉洁自律工作。在各单位沿街LED滚动屏增设党风廉政宣传标语54条,更新廉政文化宣传牌24块;通过市级以上新闻媒体发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稿件238篇。重要假日节点向领导干部发送廉政警示短信2600余条;县纪委约谈乡镇、部门负责人9人次,纪工委、乡镇纪委约谈事业单位负责人和站所负责人23人次。
开展专项治理,坚决纠正不正之风。继续推行群众和服务对象监督评价权力部门和窗口单位机制,督促全县48个行政审批单位全部进驻县政务大厅办公,方便了群众办事。开展公办中小学、幼儿园“吃空饷”问题专项整治,对7名停发工资人员,3名辞职人员、3名已故教师未核减工资,责成县人社局按相关规定进行了处理。对37所学校收费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清理,对强农惠农政策落实情况开展了专项检查。
完善工作机制,不断加大办案力度。建立纪委班子成员包案督办制度,对上级交办转办案件,落实纪委班子成员分片包抓、限时督办、定期汇报和办结消案;完善案件主办人工作职责,按照“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实行责任“倒查”,全面夯实查办案件工作责任。重新编制《纪检监察机关模拟案卷》,规范了办案程序。集中开展“基层干部不正之风和违纪违法行为”专项整治,线索收集、甄别梳理已结束,下一步,将集中查处。
推进“三转”落实,切实加强自身建设。以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为契机,认真落实“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要求,在纪检监察系统深入开展业务培训提技能、专题研讨强意识、现场教育牢宗旨、主题演讲树形象、领导带班大接访、案例剖析敲警钟、拓展训练凝力量、专项整治刹“四风”、案件评查提质量、述职点评促履职“十个一”活动。举办全县纪检监察培训班2期,开展“忠诚、干净、担当”主题演讲比赛1次。选送2名同志参加了中纪委业务培训班,18名同志参加了市纪委办案工作,1名同志随中省纪委跟班办案,并受到表彰。
截止8月10日,全县共受理各类问题线索65起,初核了结27件,立案查处25件,结案25件。给予党政纪处分25人,其中党内警告14人、党内严重警告3人、开除党籍7人、行政警告1人、降低岗位等级1人、开除公职1人(受党纪政纪双重处分2人),处分科级干部6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