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8、9月份是农闲时节,也是办理婚宴、乔迁新居、开业庆典、过寿合木、升学宴请等的高峰期。针对这一情况北道德乡纪委进一步明确规定婚丧嫁娶事宜。下发规定明确了:
一、副科级以上党员干部操办婚丧嫁娶事宜应向县委组织部申报,在县纪委备案。一般干部应当向本单位党组织申报。村级干部向本乡镇申报。婚丧嫁娶事宜办理后10日内须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向审批机关如实报告办理情况。
二、禁止党员干部在操办婚宴、乔迁新居、开业庆典、过寿合木、升学宴请、参军就业、孩子满月、职务升迁等事宜时,宴请和收受非亲戚关系人员的礼品、礼金。
三、禁止党员干部参加非亲戚人员办理的婚丧嫁娶以外的宴请。党员干部参加非亲戚人员办理的婚丧嫁娶事宜中随礼不得超过200元,提倡节俭办事,不随礼。
四、严格控制宴请人数和迎送车辆。办理婚丧嫁娶事宜须严格控制在200人(20桌)以内。迎送车辆不得超过6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