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甘泉县国税局传达学习了《中共陕西省国家税务局党组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实施办法》和《中共陕西省国家税务局党组关于纪检监察部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实施办法》文件精神,并结合市局要求,采取三项措施,全面落实好“两个责任”。一是担好责。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对照年初签订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进一步明确了领导班子集体、领导班子成员的责任,要求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切实履行好“一岗双责”。二是管好人。领导班子带好头,管人管事管自己,对责任范围内的事,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三是立好威。加强对有关规定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制,严厉查处违法违纪案件,深入开展“一案双查”,做到有责必问,有错必纠,真正发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威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