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泉县人大采取四措施推进党风廉政“主体责任”,确保中省市县安排部署落实到位。
一是强化领导,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和“五个一”工作要求。严格按照“谁主管、谁负责”、“一岗双责”和“五个一”工作要求,党组主要领导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坚持做到将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业务工作两手抓,两不误,并层层分解落实了责任。常委会主任与县委签订目标责任书,对常委会班子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总责;机关党风廉政责任由党组副书记、常委会副主任,办公室主任负总责,形成了班子主要领导负总责,班子成员各负其责的工作机制。
二是强化教育,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常委会党组先后组织党组成员和机关全体人员对《党章》、中央“八项规定”等纲领性要求和各级党风廉政工作会议精神进行集中学习,观看了由省纪委、省监察厅和省文化厅主办的廉政文化“三秦行”走进甘泉大型文艺演出。通过多种教育活动的开展,引导党组成员和广大领导干部进一步树立了正确的世界观、地位观和利益观,更加坚定了廉洁从政的意识,筑牢了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
三是加强制度建设,不断规范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行为。进一步健全完善了车辆使用管理、办公用品采购等多项制度,严格遵守和执行重要事务公开制度。对机关重大开支、重要事务都按规定召开主任会议集体研究讨论决定。同时,党组领导班子成员能身体力行,做好表率,自觉遵守《廉政准则》和中省市及县委关于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有关规定,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主动接受组织的监督检查,坚持廉洁从政、勤政为民。
四是加强自身建设,源头上纠正“四风”问题。中央“八项规定”出台以后,县人大常委会认真组织机关人员进行学习,并按照中央和省、市、县的要求分别出台了公车管理办法,进一步细化车辆维修、加油管理办法,有效降低了公车使用费用,严格执行派车制度,杜绝了公车私用现象;清理了办公用房,五名副主任办公室由两间改为一间(人均19.8平方米),其他工作人员办公室均为两人合办(人均9.9平米);改进了文风会风,在不违反法律规定的前提下,尽量精简会议、减少发文,不说空话套话,尽力缩短会议时间;缩减了“三公”经费,要求机关倡导勤俭节约理念,坚决反对铺张浪费行为,遵守各项制度,公务接待大幅下降,“三公”经费支出有效减少。结合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开展,县人大常委会党组认真梳理出党组存在“四风”问题的9个问题,17种表现形式,深刻分析问题产生根源,并梳理出产生问题的5条原因,详细制定整改方案,方案涉及5个内容,10种办法,17项具体工作,具体整改工作落实到各党组成员,确保整改到位,真正对党组班子内 “四风”问题进行了一次大排查、大扫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