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泉县积极推进“三转”突出主责主业

来源:    发布时间: 2014年12月05日   
今年以来,甘泉县纪委、监察局按照中省市关于纪检监察机关“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的部署要求,积极跟进,严格按照“转职能突出主业、转方式创新方法、转作风率先垂范”这一总体思路,着力在“转”上下功夫,有效促进了“三转”工作的深入开展。
    一、积极学习,提高思想认识。一是县委常委会带头学。中省市有关“三转”文件和领导讲话下发后,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在第一时间批转落实,第一时间组织学习,领会精神实质。截止目前,县委先后以县委常委会、中心组专题学习的形式学习5次,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就上级“三转”文件和领导讲话批示4次。通过学习,县委常委会班子成员形成了“主动转、支持转、推动转”的共识共为。二是县纪检监察系统深入学。根据中省市纪委统一部署,甘泉县纪委监察局围绕“为什么转”、“转什么”、“怎样转”的主题,创新学习载体,全方位进行了学习领会,先后集中学习12次。同时,组织在全系统内开展了以“三转”促“三强”(强主业、强主责、强主力)大讨论活动,活动以“三个一”为载体,即:县纪委常委会组织开展一次集中学习交流活动;组织纪工委书记、乡镇纪委书记、科室主任开展一次专题研讨活动;组织开展一次“调整职能机构、改进监督方式”专题活动,有效增强了全县纪检监察干部“应该转、积极转、深入转”的主动性。三是乡镇部门共同学。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多次在全县大会上强调“三转”工作,并积极支持纪检监察机关推进“三转”。纪委书记到乡镇部门检查调研主动过问推进“三转”工作情况,并及时和乡镇领导沟通协调,要求全力支持乡镇纪委“三转”工作。同时,县纪委注重宣传,在门户网站、有线电视台大力宣传推进“三转”的意义,及时安排专题培训,努力营造全县上下“配合转、系统转、彻底转”的浓厚氛围。
    二、统筹协调,扎实推进“三转”。一是转职能。按照中省市有明确要求和上级调整中仍保留的予以保留、确需纪检检察机关牵头负责的予以保留、由其他机关牵头但与纪检监察职责直接相关的予以保留“三个保留”的原则,县纪委监察局从116个协调机构中退出106个,保留或参与10个,仅占原有议事协调机构数的8%。按照内设科室总数不变、干部职数不变、编制总数不变“三个不变”的原则,撤并了纠风办,成立了党风政风监督室;撤并了后勤服务所,成立纪检监察信息中心;合并了廉责办和宣教室,增设了纪检一室、二室。同时,积极协调编委会等部门,尽早成立案件管理室。明确要求乡镇纪委书记不在分管除纪检监察工作外的其他工作,突出监督执纪问责主业。二是转方式。制定纪委监督责任清单,探索出台纪检监察干部失职责任追究办法,努力把监督检查的重点放在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督促整改、处分违纪违法人员、倒查责任、堵塞制度漏洞上,提升监督实效。三是转作风。对纪检监察干部提出“四个不准”行为规范,“四不准”,即:不准违反安全文明办案纪律,不准违反规定收受礼金、有价证券、信用卡等支付凭证和其他贵重物品,不准在其他单位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各种费用或利用职务和工作之便谋取私利,接受影响公务的宴请等,不准打探案情,跑风漏气,妨碍调查,办关系案、人情案;在全县纪检监察干部中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以党员干部进社区为载体,通过亮明身份、作出承诺、践行承诺、树立形象,提高纪检监察干部服务群众的能力,促使广大纪检监察干部进一步增强群众观念,强化党员意识,做到讲党性、重品行、做表率。
    三、聚焦主业,严格履行职责。一是严格执纪办案。坚持把查办案件工作置于上级纪委和同级党委的统一领导之下,将办案人员、经费、车辆、装备向查办案件工作一线倾斜。按照“重点抓好自办案件,积极指导基层办案,注重发挥协调作用”的办案工作思路,明确了案件查办工作分管领导,并落实了相关责任,三名副书记和三名常委直接参与办案,实行包乡镇、包部门,直接指挥,调度案件查处,并进一步整合资源,将全县3镇3乡和1个街道办事处划分为三个办案协作区,制定完善了协作办案各项制度并严格执行,不断改进工作方法,加大办案力度,查处了一批违纪违法案件。今年1-10月份,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信访举报104件,同比增长50.7%;初核线索65件,同比增长47.7%;转立案34件;党政纪处分34人,有效发挥了查办案件治本的功效。二是加强作风建设。着力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坚持一件事情一件事情地抓,一个时间节点一个时间节点地抓,采取暗访督查、交叉督查、随机督查等方式督促领导干部自觉地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今年以来,已组织明查暗访23次,处理科级干部2名。强化对“三公”经费的监管,相继出台了规范“五笔会签”、“廉政灶”,下乡交纳伙食费等一批制度规定,严格执行公务卡管理制度。前三季度,全县公务接待费用较上年同期下降37.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用较上年同期下降5.2%,会议费用较上年同期下降16.4%,没有发生出国出境费用。加强对领导干部重大事项的监管,及时转发了《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关于重申领导干部操办婚丧嫁娶事宜有关纪律规定的通知》,严格按照事前申报、事中监督、事后报告的程序规范领导干部婚丧嫁娶有关事宜,44名领导干部向县纪委和组织部申报了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经过核查,未发现违纪违规问题。同时,强化了对外出学习的审批和管理,明确外出学习考察必须先申报后外出,否则不予报批。今年前三季度,共审批了14个单位21人外出学习考察事项进行了审核备案积极开展公职人员招赌参赌、违规经商办企业、违规借贷问题专项治理,查处参与赌博公职人员4人,分别按照相关纪律规定进行了问责处理。纠正违规贷款2笔。三是强化执纪为民。加大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的整治力度,全面落实药品“三统一”制度,前三季度,全县10家医疗机构共实现集中采购医药用品929.5万元,占医院用药总额100%。深入开展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对全县22所中小学、16所公办民办幼儿院的收费情况进行了检查和暗访,对检查发现的1个问题及时进行了整改。继续巩固公路“三乱”治理成果,今年以来,共查纠公路“三乱”问题3起。加强对涉农资金补贴兑付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各项强农惠农政策措施落实到位。对便民服务中心的硬件进行了改造,软件进行了升级,提升服务质量和水平。5月份,召开了群众和服务对象监督评价权力部门和窗口单位机制及公职人员岗位廉政教育两项工作推进会,全县各乡镇部门单位共200余人参加了示范点观摩,并将机制拓展向乡镇延伸,从源头上解决“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等突出问题。不断规范和完善县乡村三级纠风网络速查机制,前三季度,通过三级纠风工作网络共受理损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问题37起,已办理32起,转办5起。
    四、加强协调,促进责任落实。一是突出两个责任。甘泉县紧紧抓住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这个“龙头”,督促各级党委强化主体责任、县乡两级纪检监察机关履行监督责任。年初,在县委二十届五次全会和县纪委六次全会上,对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进行了全面的安排部署,明确提出各级各部门要切实担当起主体责任,部门单位“一把手”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和“五个一”工作要求,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与部门单位中心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同研究、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扎实做好责任分解、过程管理和责任追究等具体工作。县纪委制定了详细的责任分工,组织层层签订了目标责任书。同时,加强了对“主体责任”落实的跟踪督促,制定出台了《甘泉县党政领导抓班子带队伍管干部失职责任追究办法》,夯实了各级各部门主要领导的主体责任。县委常委会于7月31日专题听取了全县各党委及人大、政府、政协、组织部、宣传部、政法委、统战部、检察院和法院党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纪委全委会于8月29日专题听取了政府各工作部门落实主体责任情况。9月18日组织了12名党政领导干部向纪委全委会进行了“述责述廉述效”,加强了对落实主体责任的动态监管。县纪委加大了对各党委落实“主体责任”的监督检查,截至目前,共安排专项检查6次,约谈了4名主体责任落实不力的乡镇主要领导和主管领导。二是注重监督实效。改进反腐倡廉教育方式,在常规教育基础上,注重发挥纪检监察特色和优势,对已查办的2起违反八项规定违纪案件进行深度剖析,积极开展警示教育,以案明纪、以案说法。改进监督检查方式方法,更加注重监督检查结果和效率,突出在重要时间节点和重要问题上的监督,突出执纪和问责。如治理“吃空饷”工作,纪委不再直接参与查处,而是要求各职能部门进行检查核实,进行处理或者追责问责。三是加强自身建设。按照“打铁还需自身硬”的要求,始终将对纪检监察干部的教育放在突出位置,坚持每周一学习制度不动摇,切实增强纪检监察干部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同时,建立健全定岗定责考核机制和监督机制,坚决防止跑风漏气、泄露案情、滥用职权等问题发生,切实杜绝精神懈怠、无所作为、口大气粗等不良作风,切实提升纪检监察干部的履职能力。将1名不适宜搞纪检的工作人员调离出纪检监察机关,确保了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纯洁性。
甘泉县积极推进“三转”突出主责主业
来源:    时间:2014年12月05日
今年以来,甘泉县纪委、监察局按照中省市关于纪检监察机关“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的部署要求,积极跟进,严格按照“转职能突出主业、转方式创新方法、转作风率先垂范”这一总体思路,着力在“转”上下功夫,有效促进了“三转”工作的深入开展。
    一、积极学习,提高思想认识。一是县委常委会带头学。中省市有关“三转”文件和领导讲话下发后,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在第一时间批转落实,第一时间组织学习,领会精神实质。截止目前,县委先后以县委常委会、中心组专题学习的形式学习5次,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就上级“三转”文件和领导讲话批示4次。通过学习,县委常委会班子成员形成了“主动转、支持转、推动转”的共识共为。二是县纪检监察系统深入学。根据中省市纪委统一部署,甘泉县纪委监察局围绕“为什么转”、“转什么”、“怎样转”的主题,创新学习载体,全方位进行了学习领会,先后集中学习12次。同时,组织在全系统内开展了以“三转”促“三强”(强主业、强主责、强主力)大讨论活动,活动以“三个一”为载体,即:县纪委常委会组织开展一次集中学习交流活动;组织纪工委书记、乡镇纪委书记、科室主任开展一次专题研讨活动;组织开展一次“调整职能机构、改进监督方式”专题活动,有效增强了全县纪检监察干部“应该转、积极转、深入转”的主动性。三是乡镇部门共同学。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多次在全县大会上强调“三转”工作,并积极支持纪检监察机关推进“三转”。纪委书记到乡镇部门检查调研主动过问推进“三转”工作情况,并及时和乡镇领导沟通协调,要求全力支持乡镇纪委“三转”工作。同时,县纪委注重宣传,在门户网站、有线电视台大力宣传推进“三转”的意义,及时安排专题培训,努力营造全县上下“配合转、系统转、彻底转”的浓厚氛围。
    二、统筹协调,扎实推进“三转”。一是转职能。按照中省市有明确要求和上级调整中仍保留的予以保留、确需纪检检察机关牵头负责的予以保留、由其他机关牵头但与纪检监察职责直接相关的予以保留“三个保留”的原则,县纪委监察局从116个协调机构中退出106个,保留或参与10个,仅占原有议事协调机构数的8%。按照内设科室总数不变、干部职数不变、编制总数不变“三个不变”的原则,撤并了纠风办,成立了党风政风监督室;撤并了后勤服务所,成立纪检监察信息中心;合并了廉责办和宣教室,增设了纪检一室、二室。同时,积极协调编委会等部门,尽早成立案件管理室。明确要求乡镇纪委书记不在分管除纪检监察工作外的其他工作,突出监督执纪问责主业。二是转方式。制定纪委监督责任清单,探索出台纪检监察干部失职责任追究办法,努力把监督检查的重点放在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督促整改、处分违纪违法人员、倒查责任、堵塞制度漏洞上,提升监督实效。三是转作风。对纪检监察干部提出“四个不准”行为规范,“四不准”,即:不准违反安全文明办案纪律,不准违反规定收受礼金、有价证券、信用卡等支付凭证和其他贵重物品,不准在其他单位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各种费用或利用职务和工作之便谋取私利,接受影响公务的宴请等,不准打探案情,跑风漏气,妨碍调查,办关系案、人情案;在全县纪检监察干部中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以党员干部进社区为载体,通过亮明身份、作出承诺、践行承诺、树立形象,提高纪检监察干部服务群众的能力,促使广大纪检监察干部进一步增强群众观念,强化党员意识,做到讲党性、重品行、做表率。
    三、聚焦主业,严格履行职责。一是严格执纪办案。坚持把查办案件工作置于上级纪委和同级党委的统一领导之下,将办案人员、经费、车辆、装备向查办案件工作一线倾斜。按照“重点抓好自办案件,积极指导基层办案,注重发挥协调作用”的办案工作思路,明确了案件查办工作分管领导,并落实了相关责任,三名副书记和三名常委直接参与办案,实行包乡镇、包部门,直接指挥,调度案件查处,并进一步整合资源,将全县3镇3乡和1个街道办事处划分为三个办案协作区,制定完善了协作办案各项制度并严格执行,不断改进工作方法,加大办案力度,查处了一批违纪违法案件。今年1-10月份,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信访举报104件,同比增长50.7%;初核线索65件,同比增长47.7%;转立案34件;党政纪处分34人,有效发挥了查办案件治本的功效。二是加强作风建设。着力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坚持一件事情一件事情地抓,一个时间节点一个时间节点地抓,采取暗访督查、交叉督查、随机督查等方式督促领导干部自觉地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今年以来,已组织明查暗访23次,处理科级干部2名。强化对“三公”经费的监管,相继出台了规范“五笔会签”、“廉政灶”,下乡交纳伙食费等一批制度规定,严格执行公务卡管理制度。前三季度,全县公务接待费用较上年同期下降37.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用较上年同期下降5.2%,会议费用较上年同期下降16.4%,没有发生出国出境费用。加强对领导干部重大事项的监管,及时转发了《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关于重申领导干部操办婚丧嫁娶事宜有关纪律规定的通知》,严格按照事前申报、事中监督、事后报告的程序规范领导干部婚丧嫁娶有关事宜,44名领导干部向县纪委和组织部申报了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经过核查,未发现违纪违规问题。同时,强化了对外出学习的审批和管理,明确外出学习考察必须先申报后外出,否则不予报批。今年前三季度,共审批了14个单位21人外出学习考察事项进行了审核备案积极开展公职人员招赌参赌、违规经商办企业、违规借贷问题专项治理,查处参与赌博公职人员4人,分别按照相关纪律规定进行了问责处理。纠正违规贷款2笔。三是强化执纪为民。加大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的整治力度,全面落实药品“三统一”制度,前三季度,全县10家医疗机构共实现集中采购医药用品929.5万元,占医院用药总额100%。深入开展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对全县22所中小学、16所公办民办幼儿院的收费情况进行了检查和暗访,对检查发现的1个问题及时进行了整改。继续巩固公路“三乱”治理成果,今年以来,共查纠公路“三乱”问题3起。加强对涉农资金补贴兑付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各项强农惠农政策措施落实到位。对便民服务中心的硬件进行了改造,软件进行了升级,提升服务质量和水平。5月份,召开了群众和服务对象监督评价权力部门和窗口单位机制及公职人员岗位廉政教育两项工作推进会,全县各乡镇部门单位共200余人参加了示范点观摩,并将机制拓展向乡镇延伸,从源头上解决“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等突出问题。不断规范和完善县乡村三级纠风网络速查机制,前三季度,通过三级纠风工作网络共受理损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问题37起,已办理32起,转办5起。
    四、加强协调,促进责任落实。一是突出两个责任。甘泉县紧紧抓住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这个“龙头”,督促各级党委强化主体责任、县乡两级纪检监察机关履行监督责任。年初,在县委二十届五次全会和县纪委六次全会上,对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进行了全面的安排部署,明确提出各级各部门要切实担当起主体责任,部门单位“一把手”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和“五个一”工作要求,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与部门单位中心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同研究、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扎实做好责任分解、过程管理和责任追究等具体工作。县纪委制定了详细的责任分工,组织层层签订了目标责任书。同时,加强了对“主体责任”落实的跟踪督促,制定出台了《甘泉县党政领导抓班子带队伍管干部失职责任追究办法》,夯实了各级各部门主要领导的主体责任。县委常委会于7月31日专题听取了全县各党委及人大、政府、政协、组织部、宣传部、政法委、统战部、检察院和法院党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纪委全委会于8月29日专题听取了政府各工作部门落实主体责任情况。9月18日组织了12名党政领导干部向纪委全委会进行了“述责述廉述效”,加强了对落实主体责任的动态监管。县纪委加大了对各党委落实“主体责任”的监督检查,截至目前,共安排专项检查6次,约谈了4名主体责任落实不力的乡镇主要领导和主管领导。二是注重监督实效。改进反腐倡廉教育方式,在常规教育基础上,注重发挥纪检监察特色和优势,对已查办的2起违反八项规定违纪案件进行深度剖析,积极开展警示教育,以案明纪、以案说法。改进监督检查方式方法,更加注重监督检查结果和效率,突出在重要时间节点和重要问题上的监督,突出执纪和问责。如治理“吃空饷”工作,纪委不再直接参与查处,而是要求各职能部门进行检查核实,进行处理或者追责问责。三是加强自身建设。按照“打铁还需自身硬”的要求,始终将对纪检监察干部的教育放在突出位置,坚持每周一学习制度不动摇,切实增强纪检监察干部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同时,建立健全定岗定责考核机制和监督机制,坚决防止跑风漏气、泄露案情、滥用职权等问题发生,切实杜绝精神懈怠、无所作为、口大气粗等不良作风,切实提升纪检监察干部的履职能力。将1名不适宜搞纪检的工作人员调离出纪检监察机关,确保了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纯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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