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随着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新一代国家领导集体反腐败决心和力度持续加大,纪委工作的力度也随之加强,一批高官纷纷落马,中央反腐倡廉的决心越来越被广大干部群众所认可。在这一背景下,群众来纪检监察机关信访举报的热情越来越高,说明我们的工作得到了广大人民群众的认可,树立了良好的在岗敬业、执纪为民的党员干部队伍形象,同时也体现了群众信访渠道的畅通,这是好事。但同时,部分群众也会利用纪委这种工作的积极性来满足个人的愿望,有些群众甚至把纪委当成了个人泄私愤的工具,利用群体信访这一手段来调动纪委工作,以达到个人之间互相报复的目的。
我县纪委落实的道镇贺庄村支部书记和镇政府驻干部长期反映包村副镇长贪污村上奖金的问题和高哨中心社区汪屯村民反映村干部就是这样的案例。
自去年10月份以来,甘泉县道镇镇贺庄村支部书记与镇政府驻村干部多次来县纪委举报原包村副镇长贪污村上2010年度产业发展奖励款22000余元。经县纪委与镇党委协调,由镇党委联系该同志负责对农民反映问题进行解决答复。
今年5月份,这两人又连续来县纪委反映此事,并说此事至今毫无结果,群众对此意见很大,村里工作很难推进,要求县纪委查办。在屡次协调得不到解决的情况下,县纪委领导对此事高度关注,责令县纪委信访室立即查办,追究相关人员责任。5月26日,县纪委信访室立即组织相关人员对此事进行初步核实,通过与相关人员谈话,调查取证,时至5月28日与村民代表见面算账,现场答复,这起群众反腐举报的信访问题圆满解决。
经查群众反映问题情况失实,该副镇长本人除没有拿走村上一分钱,并且将自己应得奖金8000元全部用于村上产业发展。这两人之所以反复上访,很大程度上是因为在工作配合中个人之间的恩怨,村书记在工作中几次被该副镇长叫停,镇政府干部也是个人想拿一部分钱,所以就两人一起来县纪委反映,其实村上的所有产业发展开支他们都是经手人,但他们在反映中只字不提,只强调副镇长把钱领走了。
6月份落实的高哨部分村民反映村干部贪污村上120余万元的问题,也是这样一起典型的案例。个别村民因为承包村上采石场的愿望没有实现,煽动部分村民上访村上账务问题,对县纪委和乡政府调查处理结果不接受,原因是和他们想要的结果不一样。
这样的案例其实很多,有的人打麻将发生纠纷,跑到县纪委来上访干部打麻将,当时不举报时过境迁又不好落实,就反复的来缠访。有些人因为个人欠账要不下,也来县纪委上访,说清个人之间的账务问题纪委不受理时,他马上又会举报此人长期不上班,结果根本不是这么一回事。
分析原因,这些人为何如此热衷上访?甚至把纪委当成个人泄私愤可以利用的手段,究其原因,这就是信访“零代价”带来的问题,应当引起我们的关注和重视,任其发展下去,不但会造成工作成本无谓的浪费,还有可能会让我们的工作背个别人所利用,所以我们必须要从根本上重视和研究解决这个问题。
一是要加强对政策的学习掌握和贯彻落实
1、加强对现有政策的掌握和学习。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技能,提高对“真举报”和“泄私愤”的判断区分,做好案件查办前期的各项准备工作。对于那些真举报的问题,我们一定要把工作重点放在问题的澄清上,坚持秉公执法办案,严于律己办事,依法依纪办人,用事实说话。这样既可以树立纪检监察机关的良好形象,又可以保持群众对信访举报工作的信任和支持,能举报、愿举报、想举报,有利信访举报工作的职能作用发挥。对于那些以“泄私愤”为目的举报,我们不但要澄清问题,还要注重对这些人的责任追究,对于那些故意遮盖事实真相,为实现个人报复断章取义隐情不报者,一定要加大处罚力度,决不能让其信访“零代价”,必要时要与相关部门协调行动,一定要让其为说假话承担责任。
2、落实好现有政策规定。既要落实好现有的责任追究,首问负责,限时办结等维护信访人合法权益的的政策法规,约束信访工作人员切实做到信访为民,依法办事。同事也要落实好对信访人的责任追究制度,对于“错告”的人,我们可以不追究责任,但是对于那些混淆是非、颠倒黑白的“诬告”,一定要加重处罚力度,处罚定量走高不走低,把“诬告”作为一种不良风气坚决打压下去,让这些人付出沉重的代价。
二是要探索研究新形势、新问题下的信访对策
建立一套解决信访“零代价”的制度对策,从根本上解决这些人信访无成本,说啥都可以的“零代价”心理。探索建立一套解决“零代价”责任追究制度,部门联动制度,成本分担制度,适当公开制度等,通过这些制度的落实,让上访分担适当的成本,从而减少“零代价”的心理作用下无事生非的上访。有些人明明是涉法涉诉问题,但他不去司法部门却执意来几位上访,其中有很多人就说司法渠道有费用,程序周期长,他们哪里也不去就走纪委反映,这就是“零代价”的心理作用,所以适当的进行成本分担,有利于减少“零代价”心理作用下无事生非的上访。
1、建立针对信访人责任追究制度。通过责任追究,让这种无中生有的上访承担适当的责任,付出代价,比如法律责任,组织处理,社会影响等等。尤其是那些无理取闹,长期缠访的人,必要时与司法部门联动,短平快的解决问题。通过问题的处理,让群众明白国家机关维护的是每一个公民正当合理权益,绝不是个人可以用来泄私愤的工具,那些不切实际的无理取闹是要付出代价的。
2、建立部门联动、人人参与的工作应对机制。信访绝不只是哪个部门或者哪个人的事情,这是一个社会问题,只有部门联动,大家参与才能有效的解决问题。首先是针对信访问题,部门之间、人员之间不能推诿扯皮,首问负责就是一项很好的制度,好制度就要落实好,落实好才能发挥好作用。推诿扯皮只能让问题更负责,牵扯的人越来越多,问题是得不到解决的,所以遇到上访问题,我们的原则就是按照相关政策法规就近解决,决不能怕麻烦,也不能怕承担就推来推去。其次是要部门联动,形成合力化解问题。要在形势分析,信息交流,组织协调,矛盾化解等各方面联动。全社会形成一个整体,举得是一杆旗,下的是一盘棋,反映问题到哪里都可以得到答复,这样群众就不会盲目乱跑。现在很多群众反映问题时材料一次就准备几十份,每个领导都给送,这种全面撒网重点突破的做法,就是推诿扯皮的结果。
3、建立成本分担,有“价”上访的制度。通过有限的成本分担,适当增加信访成本,让无事生非、无理取闹的信访在需要付出面前权衡利弊,三思而行。可以参考其他部门机关相关类似工作,让信访人承担一定的成本,也可以尝试建立信访消号制度,可以考虑把化解信访问题与经济利益、先进评比、单位量化考核的挂起钩来,督促部门各司其职,尽心尽力的解决问题。
4、建立适当的公开制度,让信访双方适当接受社会的监督,在人品、信誉、社会影响方面给予适当的压力。人常说:“做事一阵子,做人一辈子”,适当公开就是要把这种一阵子的做事和一辈子的做人联系起来,用一辈子的影响来约束一阵子的做事。通过适当公开,可以在全社会培养一种维护正义人人夸,无事生非人人打的社会风气,伸张正义抵制歪风,维护群众正常的信访权益,绝不能让国家机关成为个人泄私愤可以利用的工具。
以上只是我个人在工作中一点粗浅的看法。总之,信访“零代价”已经成为很多群众乐于上访心理支撑,如何才能既保护群众的信访积极性,又能有效打击这种“零代价”心理作用的无事生非,这决不是一个简单的问题,研究探索化解这一问题的制度对策,已经成为摆在我们面前一个回避不了的课题,需要我们大家来共同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