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泉浅谈重复访问题的处理对策

来源:    发布时间: 2014年10月31日   
    工作中,我们经常会面对这样一些信访问题,有些群众举报的问题已经处理过了或者已经答复了,但他还就同一个问题三番五次的来访,这就是我们所说的重复访。重复访一般都会让人心里很反感,情绪容易急躁,说话容易激动,把握不好就会把事情“弄大了”。
 
    面对群众这种反反复复的来访,作为信访工作人员,我们应该如何妥善处理呢?也许我们的一句话或者一个举动就可以让群众心态平和问题化解,也许我们的一句话或者一个举动也可能让事态升级,导致群众和我们情绪对立。所以,作为一名基层信访工作人员,学会妥善处理重复访问题非常重要。下面我就自己的工作实践,谈几点自己对重复访问题的处理意见。

    一是受理处理过问题的重复访。近年来,随着信访听证终结制度的落实,以前处理过的问题很多出现了反复。究其原因很多,有些是双方中有一方不接受,有些是工作中结果没有落实好,有些是时过境迁,老百姓出尔反尔不接受了等等。今年以来,发生在我县劳山乡的武登琴上访一事,就是这样一起典型的案例。

    针对这样的来访,作为我们信访工作人员一定要把握住一点,对于信访听证终结过的,不接受结果的建议走其他部门或按照司法程序处理,接受已落实结果的明确答复不再受理处理,落实不好的按照相关规定转其他部门处理,抓好督促落实就好了,切忌千万不要把这些事情再揽回来进行二次处理,这是我们必须要把持好的一条原则。

    二是受理范围以外问题的重复访。问题说清了,该去哪里该咋办说清了,但是老百姓就是缠住不走,反反复复的来访该咋办?

    2012年5月,我县纪委接待了一个来自东沟中心社区的来访群众,反应的是邻家修建中的矛盾纠纷,主要问题是她家在修建中四至界限不清、手续不全,邻家举报后国土部门对他家的修建进行了执法拆除,她的诉求目的是批办手续后修建地方。这样一个简单地问题,没有合法手续国土部门依法进行干预是正常执法行为,她知道自己不对。修建需要办理相关手续他也清楚,该找哪里办她也很清楚。但是由于她在村上关系没有协调好,加上邻家之间的纠纷没有协调好,手续一时办不下来,所以他心里就一个想法,纪委可以帮助她协调办理相关手续。很明显这样的问题应该咋办,应该找谁去办,接待人员半小时就给说清楚的事情,他从中午来单位一直坐到下午下班不走,半年之内反复来了五六次。

    针对这样的问题,我们需要讲清我们的工作职责、业务范围,她需要解决的问题是啥,该谁家办理,办理程序上需要啥东西,我们不能受理的原因等等。但我们要把握一点,不能随意打电话给业务部门搞协调,可能政策上很多东西我们并不掌握,也不清楚其中的细节问题,乱协调可能会让我们被动,给业务部门出难题。凡是业务部门职责范围能的事情,坚决支持业务部门按政策办理,坚决做到不越界干预,不越权办理。

    三是正在处理中问题的重复访。今年以来,我县高哨中心社区南沟门村群众反映村上账务问题就是这样的。针对群众的举报,县纪委书记非常重视,亲自批示安排抽调相关部门人员组成联合工作组调查处理此事,由于长期积累的问题,涉及面大人多,工作组难以短期内办结此案。办理期间,村民们不信任工作组的能力和立场,有问题不和工作组面谈,三番五次的多人来县纪委反映问题线索,催问办理结果等等。

    针对这样的问题,我们绝对不能来一次接待一次受理一次安排一次,我们要给老百姓讲清他们的问题正在落实之中,有啥问题应该直接给工作组反映,配合工作组尽快查清问题。面对群众的不信任,县纪委分管领导亲自协调工作组和群众代表见面沟通,建立起群众对工作组的信任和信心,让群众直接面对工作组,积极配合和依靠工作组解决问题。

    四是对一些已经办理过了,但群众不接受办理结果问题的重复访。这些问题主要是在向乡镇纪委转办案件中,群众要么反映问题没落实,要么反映办案人员没有认真办案,还有就是极少数人是没有满足自己的愿望心不甘。这样的事例很多,主要原因还在于办案中没有把案件办成“铁案”,也可能在某些环节上存在一定的瑕疵被老百姓抓住了,往往我们某些办案人员还成了上访的对象。

    针对这些问题我们落实清楚了的,因为没有满足自己的愿望而乱访的人,我们的态度就是讲清事实真相,说明政策规定依据,如果还是解决不了问题的,坚决依照相关政策法规给予强有力的打击,维护正常的信访秩序。

    针对办案中因为应付交差,没有落实清楚这样的问题。我们一是应该加大对基层单位办案人员的管理教育,业务培训,努力提高办案工作的能力,工作中用事实说话,让群众心服口服。二是应该加强对工作人员责任心的强化,真真切切的做到公道正派、坚持原则、爱岗敬业、执纪为民,树立失职渎职就是犯罪的理念。同时配套相应的责任追究,对那些切实欺上瞒下、弄虚作假,办假案的人员,坚决采取相应措施,树立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良好形象,让人民满意,让群众放心。三是加强对基层办理案件的审理规范,把好案件办理审理关。对于那些调查取证简单,政策依据不清,处理问题敷衍的案件,坚决按要求采取相应的措施。对于那些转办案件,建议办结需要转办单位的认可,这样可以提高案件查办的完整性和真实性,防止很多问题的发生。

    以上是我们工作实践中一点肤浅的体会,当然重复访问题原因很多,类型也很多,需要我们在工作实践中不断的总结和提高,积极探索应对处理的有效措施,但只要我们有执纪为民的责任感,公道办事的责任心,就没有办不好的事情,也没有处理不好的问题。
 
甘泉浅谈重复访问题的处理对策
来源:    时间:2014年10月31日
    工作中,我们经常会面对这样一些信访问题,有些群众举报的问题已经处理过了或者已经答复了,但他还就同一个问题三番五次的来访,这就是我们所说的重复访。重复访一般都会让人心里很反感,情绪容易急躁,说话容易激动,把握不好就会把事情“弄大了”。
 
    面对群众这种反反复复的来访,作为信访工作人员,我们应该如何妥善处理呢?也许我们的一句话或者一个举动就可以让群众心态平和问题化解,也许我们的一句话或者一个举动也可能让事态升级,导致群众和我们情绪对立。所以,作为一名基层信访工作人员,学会妥善处理重复访问题非常重要。下面我就自己的工作实践,谈几点自己对重复访问题的处理意见。

    一是受理处理过问题的重复访。近年来,随着信访听证终结制度的落实,以前处理过的问题很多出现了反复。究其原因很多,有些是双方中有一方不接受,有些是工作中结果没有落实好,有些是时过境迁,老百姓出尔反尔不接受了等等。今年以来,发生在我县劳山乡的武登琴上访一事,就是这样一起典型的案例。

    针对这样的来访,作为我们信访工作人员一定要把握住一点,对于信访听证终结过的,不接受结果的建议走其他部门或按照司法程序处理,接受已落实结果的明确答复不再受理处理,落实不好的按照相关规定转其他部门处理,抓好督促落实就好了,切忌千万不要把这些事情再揽回来进行二次处理,这是我们必须要把持好的一条原则。

    二是受理范围以外问题的重复访。问题说清了,该去哪里该咋办说清了,但是老百姓就是缠住不走,反反复复的来访该咋办?

    2012年5月,我县纪委接待了一个来自东沟中心社区的来访群众,反应的是邻家修建中的矛盾纠纷,主要问题是她家在修建中四至界限不清、手续不全,邻家举报后国土部门对他家的修建进行了执法拆除,她的诉求目的是批办手续后修建地方。这样一个简单地问题,没有合法手续国土部门依法进行干预是正常执法行为,她知道自己不对。修建需要办理相关手续他也清楚,该找哪里办她也很清楚。但是由于她在村上关系没有协调好,加上邻家之间的纠纷没有协调好,手续一时办不下来,所以他心里就一个想法,纪委可以帮助她协调办理相关手续。很明显这样的问题应该咋办,应该找谁去办,接待人员半小时就给说清楚的事情,他从中午来单位一直坐到下午下班不走,半年之内反复来了五六次。

    针对这样的问题,我们需要讲清我们的工作职责、业务范围,她需要解决的问题是啥,该谁家办理,办理程序上需要啥东西,我们不能受理的原因等等。但我们要把握一点,不能随意打电话给业务部门搞协调,可能政策上很多东西我们并不掌握,也不清楚其中的细节问题,乱协调可能会让我们被动,给业务部门出难题。凡是业务部门职责范围能的事情,坚决支持业务部门按政策办理,坚决做到不越界干预,不越权办理。

    三是正在处理中问题的重复访。今年以来,我县高哨中心社区南沟门村群众反映村上账务问题就是这样的。针对群众的举报,县纪委书记非常重视,亲自批示安排抽调相关部门人员组成联合工作组调查处理此事,由于长期积累的问题,涉及面大人多,工作组难以短期内办结此案。办理期间,村民们不信任工作组的能力和立场,有问题不和工作组面谈,三番五次的多人来县纪委反映问题线索,催问办理结果等等。

    针对这样的问题,我们绝对不能来一次接待一次受理一次安排一次,我们要给老百姓讲清他们的问题正在落实之中,有啥问题应该直接给工作组反映,配合工作组尽快查清问题。面对群众的不信任,县纪委分管领导亲自协调工作组和群众代表见面沟通,建立起群众对工作组的信任和信心,让群众直接面对工作组,积极配合和依靠工作组解决问题。

    四是对一些已经办理过了,但群众不接受办理结果问题的重复访。这些问题主要是在向乡镇纪委转办案件中,群众要么反映问题没落实,要么反映办案人员没有认真办案,还有就是极少数人是没有满足自己的愿望心不甘。这样的事例很多,主要原因还在于办案中没有把案件办成“铁案”,也可能在某些环节上存在一定的瑕疵被老百姓抓住了,往往我们某些办案人员还成了上访的对象。

    针对这些问题我们落实清楚了的,因为没有满足自己的愿望而乱访的人,我们的态度就是讲清事实真相,说明政策规定依据,如果还是解决不了问题的,坚决依照相关政策法规给予强有力的打击,维护正常的信访秩序。

    针对办案中因为应付交差,没有落实清楚这样的问题。我们一是应该加大对基层单位办案人员的管理教育,业务培训,努力提高办案工作的能力,工作中用事实说话,让群众心服口服。二是应该加强对工作人员责任心的强化,真真切切的做到公道正派、坚持原则、爱岗敬业、执纪为民,树立失职渎职就是犯罪的理念。同时配套相应的责任追究,对那些切实欺上瞒下、弄虚作假,办假案的人员,坚决采取相应措施,树立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良好形象,让人民满意,让群众放心。三是加强对基层办理案件的审理规范,把好案件办理审理关。对于那些调查取证简单,政策依据不清,处理问题敷衍的案件,坚决按要求采取相应的措施。对于那些转办案件,建议办结需要转办单位的认可,这样可以提高案件查办的完整性和真实性,防止很多问题的发生。

    以上是我们工作实践中一点肤浅的体会,当然重复访问题原因很多,类型也很多,需要我们在工作实践中不断的总结和提高,积极探索应对处理的有效措施,但只要我们有执纪为民的责任感,公道办事的责任心,就没有办不好的事情,也没有处理不好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