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川县纪委2018年各项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来源:    发布时间: 2019年01月08日   

2018年,延川县纪委监委在市纪委监委和县委的坚强领导下,按照市纪委全会的部署,聚焦主业主责,积极履行党章赋予的监督执纪问责职责和宪法赋予的监督调查处置职责,有力地推动了全县党风政风持续向好、从严管党治党不断向纵深发展。

一是不断加强自身建设。按照“学懂弄通做实”总要求,通过集中培训、专题辅导、研讨交流等方式,延川县纪委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与时俱进学习与纪检监察业务有关的制度法规。今年,共举办主题学习班2次,组织全县纪检监察系统干部学习达220人次。邀请延安干部学院教授进行廉政教育专题讲座1次。结合监察体制改革,采取纪委常委、监委委员带头领学、专题讲解的方式,集中对纪检监察干部进行业务知识培训,同时积极参加省、市纪委监委举办的各类业务培训班,切实提高纪检监察干部的业务能力和水平。按照省市文件要求,开展了模范机关创建活动,制定了《延川县纪委监委创建模范机关实施方案》,创办了“图书角”,收集各类书籍300多册。制订了《延川县纪检监察系统学习贯彻<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工作方案》,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系列书籍1000多本,开展集中学习40次,组织全系统干部进行了“党的十九大精神及宪法监察法知识测试”。

二是严格落实“两个责任”。根据上级纪委要求,延川县研究制定了党委的主体责任清单和纪委的监督责任清单,出台了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的《实施办法》,确保两个责任落到实处。坚持把监督作为第一职责,以“两个维护”为首要政治任务,紧紧围绕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重大决策部署,不断强化监督检查、从严执纪,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今年以来,延川县纪委监委本着抓早抓小、关口前移的目的,继续执行重大事项向纪委、监委备案工作制度。主要针对政府采购、工程项目建设、人事招聘、培训考察和投融资事项等,要求事前备案、事后报告,截至2018年底共备案985项,涉及资金29.36亿元(概算)。这样做符合当前监督全覆盖的要求,也更有利于纪委、监委主动开展监督。为了进一步加强各纪工委对派驻党委的监管,县纪委将县直各单位金额在500万元以下的事项,归口交由各纪工委负责备案,充分发挥纪工委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

三是宣传教育有声有色。按照省纪委“五个一”的要求,延川县开展了纪律教育宣传月活动,对各镇街、部门的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促进了党员干部廉洁从政。特别是冯新柱案“以案促改”工作开展以来,延川县高度重视,把落实冯新柱案“以案促改”工作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精心部署,扎实推进各项整改任务落实。全县各党组织开展了专题警示教育活动,深刻剖析了冯新柱严重违纪违法问题。坚持以实际行动与冯新柱划清界限,彻底肃清冯新柱案恶劣影响。一是坚持“凡提必考、以考促学”。紧贴今年工作重点,将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新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纳入考试内容。继续把落实领导干部任前廉政法规考试制度作为党纪教育的硬措施,今年共组织廉政法规考试7次,考试人数237人。二是全年共向中省市各类报刊和网站撰写报送通讯稿件120余篇,其中:中央纪委监委网站发表1篇,陕西《党风与廉政》杂志刊发2篇,陕西纪检监察杂志刑发2篇,省秦风网发表18篇,陕西党建网发表3篇,陕西纪检监察微信公众号发表1篇,延安市清风网发表102余篇,今日头条登载7篇,“延川纪检监察”微信公众号编发工作信息50余条,转载380余条。扎实开展调查研究,撰写高质量调研报告6篇。围绕省纪委每月确定的评论主题,在各类网站论坛发表网评文章22篇。三是公开发文通报违反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11起11人、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19起19人。

四是着力巩固“八项规定”精神成果。紧盯重要时间节点,持续正风肃纪,坚决查纠“四风”问题。今年以来,延川县纪委监委安排工作组对“一桌餐”、公车私用、工作日饮酒等违反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开展专项检查12批次,加大对节假日期间纪律和作风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11月份,县委开展了脱贫攻坚作风建设专项治理活动,成立了监督检查组和调查处置组,目前共检查20多次,通报3批次。全年,共查处违反“八项规定”精神问题14件,给予党纪处分14人;查处群众身边腐败问题232件,其中给予党纪处分66人,组织处理168人;查处优化市场环境问题15件,生态环境问题20件;查处扫黑除恶问题10件,党纪处分9人,组织处理1人。

五是充分发挥巡察利剑作用。一是开展了县直部门政治巡察。今年以来,延川县启动了十九届县委第二轮政治巡察工作。组成3个巡察工作组,利用1个月时间,对住建局、林业局、经发局3个部门开展了政治巡察。二是开展了村级换届纪律专项巡察。按照省委关于村级换届工作的要求,开展了村级换届纪律专项巡察,对全县163个行政村和12个社区的支部换届进行了巡察。共走访了党员518人,群众代表521人, 将巡察发现选票未封存,会议记录不完整,选举流程不规范,召开党员大会请示和批复内容不规范等问题,移交纪检、组织等相关责任部门督促限期整改。三是开展了上下联动巡察。为确保3月26日全市脱贫攻坚誓师动员会议和4月19日全县脱贫攻坚誓师动员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助力全县完成脱贫摘帽任务,与市委巡察办上下联动,同向发力,针对在全县脱贫攻坚誓师动员会上立下军令状的11个重点责任部门,组成4个巡察组,开展了为期2个月的巡察,发现被巡察单位内部存在问题5项,其他问题10类25项,重点发现“八办三组”在履行职责方面存在问题13类47项。有效推动了脱贫攻坚主体责任的落实。

六是制度建设工作取得新成果。创新实施领导干部党纪法规考试,将党纪法规考试关口前移,日常组织实施,考试人员为全县公职人员,重点是后备干部。每次考试人员由各纪工委和镇街纪委负责,在征求所在党委意见的基础上上报。考试成绩有效期6个月,成绩合格人员在半年内进行人事调整的,不再参加任前廉政法规考试。全年共组织考试2次,90人。继续推行领导干部廉政档案动态管理制度和五色预警机制,截至11月底新建廉政档案115份,实施五色预警46人,其中:谈话提醒9人,诫勉谈话12人,党政纪处分25人。

七执纪审查和调查处置工作迈上新台阶。2018年全县共处置问题线索共862件,初核847件,谈话函询1件,了结657件,立案209件,结案209件(其中县纪委自办案件64件处分76人),处分人数222人,党纪处分207人(警告136人、严重警告47人、留党察看12人、开除党籍12人);政务处分17人(警告8人、记过6人、降级2人、撤职1人),双重处分2人;其中乡科级19人,一般干部18人,其他人员185人;移送司法1人。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把握好“树木”与“森林”的关系,正确运用“四种形态”,落实抓早抓小要求,全县纪检监察机关执纪审查运用第一种形态659人次,占74.8%;第二种形态197人次,占22.4%;第三种形态25人次,占2.8%。

八是扎实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县委成立了脱贫攻坚指挥部举报纠错办公室,由县纪委书记任组长,负责全县脱贫攻坚举报纠错工作,开通了热线电话,制定了《扶贫领域涉嫌违规违纪问题实名举报奖励办法(试行)》,实行有奖举报。县纪委坚持全面排查梳理问题线索,开展信访问题线索“大起底”和“回头看”工作,对近三年来受理的信访问题及处置情况,进行综合分析研判,全面梳理排查,特别是对近两年来受理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涉黑涉恶问题线索及处置情况进行重点梳理排查,对发现未办结或办结不到位的,重新予以处置办结。对省市及县委、政府转办交办、自办件及时梳理,专册登记,定期督查,按时办结,做到了事事有回音、件件有落实。特别针对上级督办案件,由县纪委及时直接查处;对署实名举报件优先办理,并及时回复。2018年共查处扶贫领域问题186件,立案20件,给予党纪处分20人,组织处理166人。


延川县纪委2018年各项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来源:    时间:2019年01月08日

2018年,延川县纪委监委在市纪委监委和县委的坚强领导下,按照市纪委全会的部署,聚焦主业主责,积极履行党章赋予的监督执纪问责职责和宪法赋予的监督调查处置职责,有力地推动了全县党风政风持续向好、从严管党治党不断向纵深发展。

一是不断加强自身建设。按照“学懂弄通做实”总要求,通过集中培训、专题辅导、研讨交流等方式,延川县纪委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与时俱进学习与纪检监察业务有关的制度法规。今年,共举办主题学习班2次,组织全县纪检监察系统干部学习达220人次。邀请延安干部学院教授进行廉政教育专题讲座1次。结合监察体制改革,采取纪委常委、监委委员带头领学、专题讲解的方式,集中对纪检监察干部进行业务知识培训,同时积极参加省、市纪委监委举办的各类业务培训班,切实提高纪检监察干部的业务能力和水平。按照省市文件要求,开展了模范机关创建活动,制定了《延川县纪委监委创建模范机关实施方案》,创办了“图书角”,收集各类书籍300多册。制订了《延川县纪检监察系统学习贯彻<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工作方案》,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系列书籍1000多本,开展集中学习40次,组织全系统干部进行了“党的十九大精神及宪法监察法知识测试”。

二是严格落实“两个责任”。根据上级纪委要求,延川县研究制定了党委的主体责任清单和纪委的监督责任清单,出台了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的《实施办法》,确保两个责任落到实处。坚持把监督作为第一职责,以“两个维护”为首要政治任务,紧紧围绕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重大决策部署,不断强化监督检查、从严执纪,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今年以来,延川县纪委监委本着抓早抓小、关口前移的目的,继续执行重大事项向纪委、监委备案工作制度。主要针对政府采购、工程项目建设、人事招聘、培训考察和投融资事项等,要求事前备案、事后报告,截至2018年底共备案985项,涉及资金29.36亿元(概算)。这样做符合当前监督全覆盖的要求,也更有利于纪委、监委主动开展监督。为了进一步加强各纪工委对派驻党委的监管,县纪委将县直各单位金额在500万元以下的事项,归口交由各纪工委负责备案,充分发挥纪工委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

三是宣传教育有声有色。按照省纪委“五个一”的要求,延川县开展了纪律教育宣传月活动,对各镇街、部门的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促进了党员干部廉洁从政。特别是冯新柱案“以案促改”工作开展以来,延川县高度重视,把落实冯新柱案“以案促改”工作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精心部署,扎实推进各项整改任务落实。全县各党组织开展了专题警示教育活动,深刻剖析了冯新柱严重违纪违法问题。坚持以实际行动与冯新柱划清界限,彻底肃清冯新柱案恶劣影响。一是坚持“凡提必考、以考促学”。紧贴今年工作重点,将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新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纳入考试内容。继续把落实领导干部任前廉政法规考试制度作为党纪教育的硬措施,今年共组织廉政法规考试7次,考试人数237人。二是全年共向中省市各类报刊和网站撰写报送通讯稿件120余篇,其中:中央纪委监委网站发表1篇,陕西《党风与廉政》杂志刊发2篇,陕西纪检监察杂志刑发2篇,省秦风网发表18篇,陕西党建网发表3篇,陕西纪检监察微信公众号发表1篇,延安市清风网发表102余篇,今日头条登载7篇,“延川纪检监察”微信公众号编发工作信息50余条,转载380余条。扎实开展调查研究,撰写高质量调研报告6篇。围绕省纪委每月确定的评论主题,在各类网站论坛发表网评文章22篇。三是公开发文通报违反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11起11人、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19起19人。

四是着力巩固“八项规定”精神成果。紧盯重要时间节点,持续正风肃纪,坚决查纠“四风”问题。今年以来,延川县纪委监委安排工作组对“一桌餐”、公车私用、工作日饮酒等违反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开展专项检查12批次,加大对节假日期间纪律和作风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11月份,县委开展了脱贫攻坚作风建设专项治理活动,成立了监督检查组和调查处置组,目前共检查20多次,通报3批次。全年,共查处违反“八项规定”精神问题14件,给予党纪处分14人;查处群众身边腐败问题232件,其中给予党纪处分66人,组织处理168人;查处优化市场环境问题15件,生态环境问题20件;查处扫黑除恶问题10件,党纪处分9人,组织处理1人。

五是充分发挥巡察利剑作用。一是开展了县直部门政治巡察。今年以来,延川县启动了十九届县委第二轮政治巡察工作。组成3个巡察工作组,利用1个月时间,对住建局、林业局、经发局3个部门开展了政治巡察。二是开展了村级换届纪律专项巡察。按照省委关于村级换届工作的要求,开展了村级换届纪律专项巡察,对全县163个行政村和12个社区的支部换届进行了巡察。共走访了党员518人,群众代表521人, 将巡察发现选票未封存,会议记录不完整,选举流程不规范,召开党员大会请示和批复内容不规范等问题,移交纪检、组织等相关责任部门督促限期整改。三是开展了上下联动巡察。为确保3月26日全市脱贫攻坚誓师动员会议和4月19日全县脱贫攻坚誓师动员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助力全县完成脱贫摘帽任务,与市委巡察办上下联动,同向发力,针对在全县脱贫攻坚誓师动员会上立下军令状的11个重点责任部门,组成4个巡察组,开展了为期2个月的巡察,发现被巡察单位内部存在问题5项,其他问题10类25项,重点发现“八办三组”在履行职责方面存在问题13类47项。有效推动了脱贫攻坚主体责任的落实。

六是制度建设工作取得新成果。创新实施领导干部党纪法规考试,将党纪法规考试关口前移,日常组织实施,考试人员为全县公职人员,重点是后备干部。每次考试人员由各纪工委和镇街纪委负责,在征求所在党委意见的基础上上报。考试成绩有效期6个月,成绩合格人员在半年内进行人事调整的,不再参加任前廉政法规考试。全年共组织考试2次,90人。继续推行领导干部廉政档案动态管理制度和五色预警机制,截至11月底新建廉政档案115份,实施五色预警46人,其中:谈话提醒9人,诫勉谈话12人,党政纪处分25人。

七执纪审查和调查处置工作迈上新台阶。2018年全县共处置问题线索共862件,初核847件,谈话函询1件,了结657件,立案209件,结案209件(其中县纪委自办案件64件处分76人),处分人数222人,党纪处分207人(警告136人、严重警告47人、留党察看12人、开除党籍12人);政务处分17人(警告8人、记过6人、降级2人、撤职1人),双重处分2人;其中乡科级19人,一般干部18人,其他人员185人;移送司法1人。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把握好“树木”与“森林”的关系,正确运用“四种形态”,落实抓早抓小要求,全县纪检监察机关执纪审查运用第一种形态659人次,占74.8%;第二种形态197人次,占22.4%;第三种形态25人次,占2.8%。

八是扎实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县委成立了脱贫攻坚指挥部举报纠错办公室,由县纪委书记任组长,负责全县脱贫攻坚举报纠错工作,开通了热线电话,制定了《扶贫领域涉嫌违规违纪问题实名举报奖励办法(试行)》,实行有奖举报。县纪委坚持全面排查梳理问题线索,开展信访问题线索“大起底”和“回头看”工作,对近三年来受理的信访问题及处置情况,进行综合分析研判,全面梳理排查,特别是对近两年来受理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涉黑涉恶问题线索及处置情况进行重点梳理排查,对发现未办结或办结不到位的,重新予以处置办结。对省市及县委、政府转办交办、自办件及时梳理,专册登记,定期督查,按时办结,做到了事事有回音、件件有落实。特别针对上级督办案件,由县纪委及时直接查处;对署实名举报件优先办理,并及时回复。2018年共查处扶贫领域问题186件,立案20件,给予党纪处分20人,组织处理166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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