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创建模范机关活动开展以来,延川县纪委严格按照市纪委创建模范机关活动要求,抓早动快、提前部署、加强领导。印发了《关于在全县纪检监察系统开展创建模范机关活动的实施方案》,细化工作任务,明确目标要求,扎实开展创建模范机关活动。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明确了创建工作在县纪委常委会领导下开展,由县纪委副书记、县监察委副主任贺世荣负总则的领导机制。县纪委组织部具体负责日常创建工作,各科(部)室按照《实施方案》和职责拿出具体创建办法,负责各科(部)是具体创建工作。
二是及时动员部署。延川县纪委高度重视创建模范机关活动,严格部署,层层传导压力。于9月27日印发了《关于在全县纪检监察系统创建模范机关活动实施方案》,明确了工作要求和任务;10月16日召开了全县纪检监察系统开展创建模范机关活动动员大会,对创建工作进行了详细安排部署。
三是不断加强学习。延川县纪委不断加强自身学习,进一步提高纪检监察干部的政治理论水平和业务水平,提高履职担当能力,树立勤政廉洁形象。10月22日,县纪委第十三次常委(扩大)会上,及时传达学习了延安市纪检监察系统创建模范机关考核办法(试行);10月23日,组织召开了第二期创建模范机关集体学习会议,县纪委案件室干部王永峰辅导学习了《刑法中职务犯罪构成分析》。同时,县纪委对《党章》、《宪法》、《监察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规党纪和法律法规进行了汇编,要求纪检监察干部采取集体学习和个人自学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系统全面的学习,并要求所有纪检监察干部要认真做好学习笔记。
四是强化督促检查。延川县纪委严格对照《实施方案》创建内容量化进行评比,对各派出(驻)纪工委、镇街纪委和机关各科(部)室进行分类考核,评比产生1个先进纪工委、2个先进镇街纪委、2个先进科室和5个先进个人。并将活动开展情况纳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对创建活动开展不扎实、走过场、搞应付的,在年度考核中不能评为优秀等次,并在全系统进行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