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上半年,延川县纪委在市纪委和县委的坚强领导下,按照市纪委全会的部署,聚焦主责主业,积极履行党章赋予的监督执纪问责职责和宪法赋予的监督调查处置职责,有力推动全县党风政风持续向好、从严管党治党不断向纵深发展,扎实开展各项工作,并取得一定成效。
一是严格落实“两个责任”。按照上级纪委要求,延川县制定了党委的主体责任清单和纪委的监督责任清单,细化了各项纪律要求,并在4月份制定了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的《实施办法》。为进一步深化全面从严治党和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延川县纪委坚持抓早抓小、关口前移,继续执行重大事项向纪委、监委备案工作制度。主要针对政府采购、工程项目建设、人事招聘、培训考察和投融资事项等,要求事前备案、事后报告。上半年共备案732项,涉及资金9.72亿元。同时,延川县纪委将县直各单位金额在500万元以下的事项,归口交由各纪工委进行负责备案。
二是大力开展宣教工作。延川县纪委坚持“凡提必考、以考促学”的原则,紧贴今年工作重点,将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新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纳入考试内容。继续把落实领导干部任前廉政法规考试制度作为党纪教育的硬措施。上半年,共组织任前廉政考试1次,考试人数49人。持续加大党风廉政建设宣传力度,营造“大宣教”格局。1-6月,延川县纪委在中省市各类报刊网站发表文章100余篇,其中在中央纪委国家监察委网站发表1篇,省秦风网发表7篇。
三是驰而不息落实“八项规定”精神。今年以来,延川县纪委加大对节假日期间纪律和作风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截止目前,延川县纪委安排工作组对“一桌餐”、公车私用、工作日饮酒等违反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开展专项检查12批次。共查处违反“八项规定”精神问题10件,给予党纪处分10人;查处群众身边腐败问题116件,其中给予党纪处分32人,诫勉谈话29人,谈话提醒55人;查处优化市场环境问题7件,生态环境问题8件;查处扶贫领域问题90件,立案6件,给予党纪处分6人;查处扫黑除恶问题5件,党纪处分5人。公开发文通报违反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7起7人、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6起6人。
四是全面开展巡察工作。今年,按照市委巡察办的要求,延川县制定了《延川县2018年度巡察工作计划》。3月份,县委巡察办启动了第三轮巡察,组建了4个专项巡察组,各巡察组实行组长负责制,采取“一次一授权、一事一授权”的办法,对全县各镇街村“两委”会换届工作、环境污染问题、金融领域问题开展了专项巡察。巡察共涉及12个县直机关单位、9个镇(街)、163个行政村,进行个别谈话156人次,发现问题线索89条,边查边改10条,进一步了解关注5条,其他问题已按照管理权限向有关部门进行了移交。5月份又启动了第四轮巡察,针对与全县脱贫攻坚有关的11个责任单位进行扶贫领域政治巡察。目前,各巡察组已经完成了巡察任务,形成了巡察报告。
五是创新实施工作制度。延川县纪委创新实施领导干部党纪法规考试,将党纪法规考试关口前移,每两个月组织实施一次,实现全县公职人员全覆盖,重点是后备干部。每次考试人员由各纪工委和镇街纪委负责,在征求所在党委意见的基础上上报。考试成绩有效期6个月,成绩合格人员在半年内进行人事调整的,不再参加任前廉政法规考试。目前,已组织考试一次,共42人。继续推行领导干部廉政档案动态管理制度和五色预警机制,上半年新建廉政档案49份,实施五色预警11人,其中:诫勉谈话4人,谈话提醒3人,党内警告2人,行政警告2人。
六是执纪审查工作再上新台阶。上半年,共处置问题线索197件(次),初核197件,了结114件,立案83件,结案83件(其中县纪委自办案件23件处分25人);给予党政纪处分87人(科级干部2人),其中:党内警告54人,严重警告25人,留党察看5人,开除党籍3人。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把握好“树木”与“森林”的关系,正确运用“四种形态”,落实抓早抓小要求,全县纪检监察机关执纪审查运用第一种形态114人次,占56.7%;第二种形态79人次,占39.3%;第三种形态8人次,占4%。
七是扎实开展冯新柱案“以案促改”工作。冯新柱案“以案促改”工作开展以来,延川县高度重视冯新柱案“以案促改”工作,把落实冯新柱案“以案促改”工作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精心部署,扎实推进各项整改任务落实。6月中旬,县委书记主持召开了县委理论中心组冯新柱案“以案促改”专题学习会议,深刻剖析了冯新柱严重违纪违法问题。坚持以实际行动与冯新柱划清界限,彻底肃清冯新柱案恶劣影响。建立健全了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综合研判机制,坚持做到“不研判不调整”。今年一季度,根据综合研判和部门工作实际,调整干部1批次60人次,运用“三项机制”调整干部15人,7名工作成绩突出、群众公认的同志被提拔或调整到重要岗位;对年度考核评为优秀的3名“第一书记”予以提拔使用;对工作不力或不胜任现职的5名同志予以免职。县纪委通过明察暗访、专项检查、专项巡察等方式,揪住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不放,5至7月份实施第一种形态处置84人,立案查处6件,给予党纪处分6人,通报曝光2人。同时,结合《延川县关于落实对冯新柱案“以案促改”工作建议的整改方案》,延川县纪委组成专项督查组,对照整改方案及问题台账,循环督查,确保问题按期整改到位。
八是不断加强自身建设。按照“学懂弄通做实”总要求,延川县纪委通过集中培训、专题辅导、研讨交流等方式,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与时俱进学习与纪检监察业务有关的制度法规。上半年,共举办主题学习班2次,组织全县纪检监察系统干部学习达220人次。邀请延安干部学院教授进行廉政教育专题讲座1次。按照省市文件要求,制订了《延川县纪检监察系统学习贯彻<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工作方案》,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各300多本,开展集中学习3次,组织全系统干部进行了“党的十九大精神及宪法监察法知识测试”。结合监察体制改革,延川县纪委采取纪委常委、监委委员带头领学、专题讲解的方式,集中对纪检监察干部进行业务知识培训,同时积极参加省、市纪委监委举办的各类业务培训班,切实提高纪检监察干部的业务能力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