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省纪委《关于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实施方案》和市委工作部署,延川县纪委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严明纪律要求,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
一、突出专项治理重点。一是重点治理党委、政府履职主体责任不力,贯彻落实十九大精神和中省市扶贫脱贫决策部署态度不坚决、工作不扎实、执行搞变通等问题;扶贫主管部门及经发、财政等相关职能部门扶贫政策、项目、资金等信息不公开、不透明,在脱贫攻坚中履职不力、推诿扯皮,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问题;监管部门履行监管责任不力,对监管缺位、缺失,以及发现问题不处置不报告,监管宽松软等问题。二是重点治理贪污侵占、行贿受贿、虚报冒领、截留挪用、挥霍浪费、吃拿卡要、优亲厚友等突出问题;扶贫项目分配、审批、招投标、验收等环节违规操作、滥用职权、以权谋私等问题;向农村低保、危房改造、异地搬迁、产业扶持、对口帮扶以及贫困地区基础设施建设、惠农资金动脑筋、伸黑手等问题。三是重点治理扶贫领域工作不扎实、作风不务实、结果不真实,以会议贯彻会议、以文件落实文件,盲目决策、弄虚作假、数字脱贫,扶持对象识别、项目安排、资金使用管理、措施到户、脱贫攻坚不精准,以及贫困村、贫困户虚假“摘帽”等问题。
二、加大执纪审查力度。一是强化县纪委直查直办。县纪委将对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作为执纪审查重点,加大案件查办力度,对性质恶劣、情节严重、较为典型的基层腐败和作风问题,提交办理、直接查办,强化高压震慑。从查纠具体问题入手,查找背后履职不力、责任缺失问题,对失职失责的党委、政府、纪委和有关职能部门相关人严肃问责,推动脱贫攻坚责任落细落实。二是加强督查督办和抽查复核。及时排查分析信访举报,对重点问题线索,定期梳理、交办、督办,及时汇总、通报情况。对于举报线索集中、群众反映强烈、问题纠而复发的,开展多轮次、滚动式督办。对进展缓慢、措施不力、成效不彰的进行“蹲点”督导,帮助分析原因、支招破解。定期抽查复核下一级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线索处置情况,每年要有一定批次,发现问题、及时督办,推动提高案件质量。三是建立健全纪法衔接机制。对扶贫领域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委要加强监察问责力度。加强与司法机关的联系,建立健全工作机制,督促协调检察机关、审判机关依法从严从快起诉、审判扶贫领域违法犯罪问题。
三、严肃追究问责。一是县、镇两级纪委要定期开展专项治理工作情况检查评估,总结工作经验,对推进不力的及时约谈纪委主要负责人,对存在问题的督促整改、严肃问责。二是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发挥组织协调、督促落实等作用,纪检监察室、宣传、信访、案件监督管理、案件审理等部室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抓好工作落实。三是县纪委将定期通报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情况,对工作不力、排名靠后的,约谈提醒或问责主要负责人。
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重点是为了解决扶贫领域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切实增强群众获得感和幸福感,全力为全县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纪律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