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延川县纪委针对监察委成立以后,监督范围扩大、任务加重的情况下,以优化执纪审查资源为支撑点,调配现有力量抓整合,做到查处群众身边“四风”和腐败问题“聚合力”, 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信号。 1至5月,共受理信访举报58件(次),立案36件,结案36件;给予党纪处分36人,其中警告20人,严重警告13人,留党察看2人,开除党籍1人。
一是充分发挥乡镇办案协作区作用。创新办案协作区整合模式,将全县8个镇街纪委、7个纪工委混编组成7个办案协作区。由县纪委7名常委牵头抓,担任办案协作区组长,强化办案组织协调;明确机关7个科室分别联系一个办案协作区,对协作区办案负有帮助指导责任。针对一些乡镇、派驻纪工委人员少、办案经验少,说情干扰办案等实际情况,乡镇纪委和派出(驻)纪工委可申请县纪委,抽调协作区人员介入调查。并根据具体案情,采取交叉、异地办案等方式进行核查,保证了案件查处工作顺利开展。
二是整合机关内部工作力量。打破县纪委机关科室界限,由1名具备办案能力人员和2名一般工作人员组成,3人为一组,实行机关干部全员办案。所办问题线索经县纪委主要领导、分管领导研究批办后,统一向各办案组分配,限时核查,适时指导,并建立了办案责任追究机制,明确主办人员负办案主责,倒逼办案责任落实。县纪委、监委已有80%以上的干部参与办案,极大的提升了纪检干部的办案能力。
三是调配使用办案骨干。建立县级办案骨干人才库。我们在全县纪检监察队伍和公检法及县直相关职能部门中,把素质高,作风硬,办案能力强、力度大的干部,选入办案人才信息库,实行专人管理。办案时,依据案情需要,及时从人才库中调配,合理配置使用办案骨干。同时,加强与审计、公安、检察、法院等部门协调联系,信息资源共享,建立了线索移交、手段互补、力量互助工作机制,相互支持依存的办案协作工作格局基本形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