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川县纪委建立全县领导干部廉政档案管理系统

来源:    发布时间: 2017年04月05日   

延川县纪委建立全县领导干部廉政档案管理系统

为了加强对领导干部的日常监督和管理,及时掌握领导干部廉政状况。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党规党纪。近日,延川县纪委印发了《关于建立全县领导干部廉政档案管理系统的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将对全县领导干部建立廉政档案管理系统。

一、指导思想

建立廉政档案以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坚持惩防并举,预防为主,抓早抓小原则,达到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目的,促进全县各级领导干部廉洁从政。

二、建档对象

建立廉政档案所包括的对象为全县各镇(街)、社管中心,各部门、各单位以及驻延单位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和全县后备干部。电子廉政档案管理系统采用自助开发专用软件,网络独立运行,由专科室专人进行管理负责。在建立电子廉政档案的同时,一并建立“一人一档”纸质廉政档案。

三、建档内容

领导干部廉政档案内容包括15项,具体为:个人有关事项;个人基本情况;操办婚丧嫁娶事宜情况;因公出国(境)备案情况;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情况;信访举报调查处理情况;轻微问题(谈话提醒、批评教育、责令检查、诫勉谈话)情况;接受组织处理情况;党纪处分;政纪处分;违法情况;事业单位人员处分情况;领导干部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年度考核情况;单位重大事项备案登记情况和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四、建档要求

建立领导干部廉政档案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等相关规定。个人纸质档案材料不得通过传真、信件交换等方式报送。填写廉政档案不得虚报、瞒报、不报、弄虚作假,对存在泄密、违规操作、失职渎职等行为的,延川县纪委将按照相关规定严肃追究、严格处理。

为了确保建立全县领导干部廉政档案工作顺利完成,延川县纪委特别成立了领导干部廉政档案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县纪委监察局局长贺世荣担任,县纪委常委、监察局副局长白云奇,县纪委监察局副局长李永军任副组长,成员为各派驻纪工委书记和各镇(街)、社管中心纪委书记。办公室设在县纪委干部监督室,主任由干部监督室主任马富梅担任。

延川县纪委建立全县领导干部廉政档案管理系统
来源:    时间:2017年04月05日

延川县纪委建立全县领导干部廉政档案管理系统

为了加强对领导干部的日常监督和管理,及时掌握领导干部廉政状况。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党规党纪。近日,延川县纪委印发了《关于建立全县领导干部廉政档案管理系统的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将对全县领导干部建立廉政档案管理系统。

一、指导思想

建立廉政档案以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坚持惩防并举,预防为主,抓早抓小原则,达到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目的,促进全县各级领导干部廉洁从政。

二、建档对象

建立廉政档案所包括的对象为全县各镇(街)、社管中心,各部门、各单位以及驻延单位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和全县后备干部。电子廉政档案管理系统采用自助开发专用软件,网络独立运行,由专科室专人进行管理负责。在建立电子廉政档案的同时,一并建立“一人一档”纸质廉政档案。

三、建档内容

领导干部廉政档案内容包括15项,具体为:个人有关事项;个人基本情况;操办婚丧嫁娶事宜情况;因公出国(境)备案情况;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情况;信访举报调查处理情况;轻微问题(谈话提醒、批评教育、责令检查、诫勉谈话)情况;接受组织处理情况;党纪处分;政纪处分;违法情况;事业单位人员处分情况;领导干部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年度考核情况;单位重大事项备案登记情况和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四、建档要求

建立领导干部廉政档案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等相关规定。个人纸质档案材料不得通过传真、信件交换等方式报送。填写廉政档案不得虚报、瞒报、不报、弄虚作假,对存在泄密、违规操作、失职渎职等行为的,延川县纪委将按照相关规定严肃追究、严格处理。

为了确保建立全县领导干部廉政档案工作顺利完成,延川县纪委特别成立了领导干部廉政档案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县纪委监察局局长贺世荣担任,县纪委常委、监察局副局长白云奇,县纪委监察局副局长李永军任副组长,成员为各派驻纪工委书记和各镇(街)、社管中心纪委书记。办公室设在县纪委干部监督室,主任由干部监督室主任马富梅担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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