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延川县纪委坚决按照“三转”要求,不断探索创新案件审理工作理念,始终坚持“四注重”,不断推进案件审理工作稳步前行。一是注重科室交流。案件移送审理后,审理室与办案人员保持沟通交流,深入了解案情。对案件事实、证据存在异议时,与办案人员共同商定补充调查方案。在坚持案件质量第一的前提下,最大程度尊重办案部门的意见和建议。二是注重审理定性。严把证据审核关,对有关案件证据逐一鉴别审核,确保证据链条完整无异议。严把党纪条规适用关,在适用党纪条规上,通过组织人事部分准确判定受处分人身份,准确确认从重、从轻情节,掌握违纪行为的构成要素。三是注重疏导教育。坚持每个案件都严格按照规定程序与被处分人进行审理谈话,认真听取被处分人的申辩,对个别受处分后不能正确对待的同志,利用回访教育等机会,对其进行耐心疏导、分析犯错原因,帮助他们正确认识和改正错误,消除顾虑,从而正确对待组织的处理。四是注重沟通协调。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审理室工作人员一方面主动向违纪人员所在单位党组织通报案情,宣传解释相关规定,便于违纪人员处分的执行落实,另一方面认真总结发案单位在监督管理、教育预防等方面存在的漏洞和薄弱环节,切实提出整改建议,扩大案件的教育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