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川县纪委把执纪审理工作作为深化纪律审查的重要内容,充分体现“纪法分开、纪在法前、纪比法严”的党内审查特点,不断提高纪律审查质效。
一是审核事实清。对调查组移送审理的案卷,逐一核对涉案款物、核实违纪情节、违纪行为等,审核证据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充分性。在弄清事实的基础上,审核错误事实能否作为处理的依据,主要错误事实是否违反了党章党规党纪,是否达到需追究纪律责任的程度。区分错误事实中各相关人员的责任,把作为处分依据的每一个情节、手段、原因、后果及相关人的责任都仔细审核清楚。
二是审理程序严。严把材料手续关,案件移送审理时,须经案件检查部门分管领导批准,并且材料齐全并装订成卷,保证手续完备,不遗漏,不出差错,经得起审查。严把事实证据关,在审理中,注重对证据材料的认真审核,反复鉴别对照,反复进行逻辑推敲,严格审查办案程序及措施,对于存在的问题及时提出纠正意见。严把处分决定落实关,严格执行将处分决定同本人见面制度,并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三是定性量纪准。在对案件定性量纪时,本着对案件质量负责、对被审查人负责的态度,认真研究解决,建立联席会议工作制度,加强同调查组的沟通协调,健全案件联审制、会审制、协审制,对特别重大、复杂、疑难或者存在分歧的案件,按规定程序提交市纪委常委会或监察局局长办公会议集体讨论决定,确保定性量纪准确。(延川县纪委 刘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