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川县在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的监督中,突出“四个重点”,增强了监督针对性。
一是对“重点干部”的监督。对党政“一把手”严格落实廉政谈话、诫勉谈话等制度,及时调查处理与其有关的信访;对年轻干部,建立监督管理档案,实行跟踪考察,特别是岗位变动、职务调整时,及时跟上教育;对即将离任的领导干部通过选取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引导他们严格自律,保持晚节。
二是对“重点时刻”的监督。严格落实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要求领导干部岗位变动、职务升迁、住宅搬迁、子女升学、婚丧嫁娶等个人重大事项及时向县纪委汇报,并作为班子民主生活会必须通报的内容。
三是对“重点领域”的监督。对工程招投标、房屋拆迁、政府采购等腐败问题易发多发领域,严把思想道德、公开透明、跟踪监督“三关”, 即以生动典型的事例为反面教材,通过细算“政治账”、“经济账”、“名誉账”、“家庭账”、“亲情账”、“自由账”,构筑起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要求全县各级各部门单位将本部门的职责、服务承诺、办事时限等在政务公开栏、网站进行公开,做到权利阳光运行;对重要的招投标事项实行现场监督,对重大建设项目实行全程监督,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实行专项检查。
四是对“重点场所”的监督。成立了专项检查组不定期到饭店等餐饮娱乐场所进行明察暗访。纪检监察、公安等执法部门重点做好领导干部出入娱乐场所情况检查,发现违反规定参与赌博等苗头性问题及时处理。特别是实行八项规定精神以来,进一步加大了明察暗访工作力度。“四重点”的监督实行,转变了干部的作风,增强了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树立了各级领导干部勤政、为民、务实、清廉的良好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