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提升乡镇纪委和派驻纪工委履职能力,推进乡镇纪委和派驻纪工委工作取得实效,延川县纪委紧扣部门核心权力、关键岗位和突出问题,积极探索管用有效的监督方法,严格做到“三个结合”,全面加强乡镇纪委和派驻纪工委建设。
一是制度建设与提升能力相结合。制定出台了《派驻机构履行监督职责办法》、《派驻机构工作责任追究办法》、《延川县纪委巡查组工作制度》等一系列制度规定,使乡镇纪委和派驻机构开展监督检查有据可依、有章可循。针对乡镇纪委和派驻纪工委案源较少、办案困难、力量薄弱等问题,延川县纪委先后8次对纪工委工作人员进行了业务培训,提升了乡镇纪委和派驻纪工委工作人员的履职能力。同时配齐了乡镇纪委和派驻纪工委工作人员,缓解了办案力量薄弱的问题。
二是建档归案于与强化监督相结合。延川县纪委要求各乡镇纪委和派驻纪工委所分管的乡镇和部门单位,每年必须将年度工作计划、组织机构设置、科室职责清单、人员信息构成、重要权力清单及风险点进行梳理汇总,第一时间上报辖管乡镇纪委和派驻纪工委,乡镇纪委和派驻纪工委工作人员对相关资料情况进行全面了解把控,做到信息准、资料全。立足“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加强对监督部门的实时监督。对在查阅档案资料中发现部门存在违规操作的,即时下发监察建议书,责令限期整改到位;对部门班子成员和关键岗位人员存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及时进行警示约谈,形成问题档案。
三是“点”上巡查与“面”巡查相结合。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精准巡查,提高发现问题的精准度。“面”上巡查围绕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反“四风”、慵懒散奢、不作为、乱作为、吃空饷等问题,对监督部门开展全方位、广领域的派驻巡查。(延川县纪委 刘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