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川县纪委“三结合”认真履行监督责任

来源:    发布时间: 2015年11月12日   
今年以来,延川县纪委监察局坚持“三个结合”,认真抓好监督执纪问责,不断强化监督责任。
    一是协助履职与加强监督相结合。坚持把协助县委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作为重要职责,为县委当好参谋、出好主意。协助县委不断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健全完善责任清单,细化量化考核内容,明确工作机制,层层传导压力,实现责任落实“全覆盖”。采取日常检查、专项检查、巡视监督、重点督察等方式,加强对领导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的监督,发现落实不到位的,及时予以问责。对各级党委(党组)及班子成员对党风廉政建设领导不力、落实主体责任不到位和违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行为的,严肃追究责任人责任和领导责任。
    二是教育引导与正风肃纪相结合。坚持警示教育在先,对上级党委、纪委的重大决策部署和通报的典型案例及时组织学习,以案谈心、以案明纪。坚持疏堵结合,通过发送廉政短信、开设庭审警示教育课堂、剖析典型案例和召开廉政警示教育会,让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明纪警醒。对每次提拔任用和交流岗位的领导干部进行任前廉政考试。深入推进廉政文化建设,营造崇廉尚洁、拒腐防变的浓厚氛围。同时,加大正风肃纪力度,严肃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行为,坚决纠正“四风”问题,严防各种不正之风逆袭反弹。
    三是内部监督与外部监督相结合。紧盯重要节点、重要领域、重点人群,开展多层次、高密度、全覆盖的明查暗访;坚持经常性明查与突击性暗访同步进行,普遍性明查与重点暗访同步进行,固定专题明查与临时组成检查组同步进行,不断增强监督效果。同时,加大外部监督力度,建立“第三方”监督机制,加强新闻媒体监督,聘请特邀监察员,鼓励群众实名举报“四风”问题,形成全方位、立体化的监督网络体系。
 
延川县纪委“三结合”认真履行监督责任
来源:    时间:2015年11月12日
今年以来,延川县纪委监察局坚持“三个结合”,认真抓好监督执纪问责,不断强化监督责任。
    一是协助履职与加强监督相结合。坚持把协助县委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作为重要职责,为县委当好参谋、出好主意。协助县委不断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健全完善责任清单,细化量化考核内容,明确工作机制,层层传导压力,实现责任落实“全覆盖”。采取日常检查、专项检查、巡视监督、重点督察等方式,加强对领导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的监督,发现落实不到位的,及时予以问责。对各级党委(党组)及班子成员对党风廉政建设领导不力、落实主体责任不到位和违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行为的,严肃追究责任人责任和领导责任。
    二是教育引导与正风肃纪相结合。坚持警示教育在先,对上级党委、纪委的重大决策部署和通报的典型案例及时组织学习,以案谈心、以案明纪。坚持疏堵结合,通过发送廉政短信、开设庭审警示教育课堂、剖析典型案例和召开廉政警示教育会,让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明纪警醒。对每次提拔任用和交流岗位的领导干部进行任前廉政考试。深入推进廉政文化建设,营造崇廉尚洁、拒腐防变的浓厚氛围。同时,加大正风肃纪力度,严肃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行为,坚决纠正“四风”问题,严防各种不正之风逆袭反弹。
    三是内部监督与外部监督相结合。紧盯重要节点、重要领域、重点人群,开展多层次、高密度、全覆盖的明查暗访;坚持经常性明查与突击性暗访同步进行,普遍性明查与重点暗访同步进行,固定专题明查与临时组成检查组同步进行,不断增强监督效果。同时,加大外部监督力度,建立“第三方”监督机制,加强新闻媒体监督,聘请特邀监察员,鼓励群众实名举报“四风”问题,形成全方位、立体化的监督网络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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