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得腐败问题,持续转变作风,延川县纪委通过排查、整治,突破、问责“四步走”方法,严肃查处“基层干部不正之风和违纪违法问题”。
一、排查问题线索,集中线索处理。全面排查近两年来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与公安、审计、财政、宣传、检察机关等密切配合,充分运用信访举报、明察暗访、经济责任审计、财政监督检查、网络媒体监督等多种方式,深挖细查问题线索,拓宽问题线索来源渠道。实行问题线索统一管理,采取集体研判、跟踪督办、复核抽查等措施,加强处置监管,防止线索隐匿、瞒案不报、压案不查,不断提高初核率、立案率和结案率。
二、推行巡查制度,整治五类重点。按照市纪委专项整治的重点,延川县纪委结合当地群众集中反映问题的多少,严格推行巡查组工作之地,重点治理以下5类问题:一是生冷硬推、吃拿卡要、工作懈怠、欺压百姓等作风问题;二是公款吃喝、公款旅游、收受红包礼金和商业预付卡,借机敛财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三是违规收费、办事不公、优亲厚友、与民争利、假公济私等损害群众利益问题;四是土地征收流转、“三资”管理、惠农补贴、扶贫救济、低保医保、旧城(村)改造资金管理使用中以权谋私、虚报冒领、贪污侵占等违纪违法问题;五是城中村、城郊村、资源富集村和开发建设村“小官贪腐”案件。
三、创新查案方式,突破办案阻力。建立问题查处协调机制,发挥全县反腐败协调小组各成员单位职能作用,形成合力,克服难题。同时,按照问题线索不同,灵活探索查案方式。针对大案小查、执纪不严等问题,采取街镇纪委、派出纪检组交叉查案;针对人力不足、指导不力等问题,拟实行街镇纪委、区级部门纪检组和区纪委联合查案;针对说情干扰、利益羁绊等问题,针对疑难复杂、重大重要案件或权力干预等问题,及时向上级纪检监察机关报告汇报。对媒体曝光、群众反映强烈或社会影响恶劣的,由县纪委直查直办;对该受理未受理、已受理未办理的约谈交办;对拖延不办、追责不严的发函督办。
四、强化责任追究,推进任务落实。建立工作巡查考核机制,把解决“基层干部不正之风和违纪违法问题”专项工作作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的重要内容,考核结果纳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和查案工作年度考评。建立工作落实问责机制,加强监督检查,对案件查办不力,工作停滞不前、进展缓慢的乡镇(街道),县纪委将约谈该街镇党委、纪委主要负责同志,并视情况予以通报批评。建立问责备案通报制度,对被约谈的主要负责人要记录在案,追踪整改效果。对出现严重顶风违纪和群众身边腐败问题的,或“四风”问题禁而不绝的,坚决落实“一案双查”,严肃追究直接责任、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