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八项规定”精神,坚决纠正用公款送月饼节礼等“四风”突出问题。在中秋、国庆“双节”将至之时,延川县纪委集中力量,在全县范围内开展纠正“四风”问题集中监督检查专项活动。
一、及时安排,提早部署。县纪委利用9月20日至10月10日20天的时间,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专项监督检查活动。成立7个明察组,每组3人,分别由纪工委书记负责,监督检查各自负责的单位;成立5个暗访组,每组4人,分别由纪委常委负责,不划分区域,随时对全县各乡镇、各单位进行监督检查。
二、针对节点,明确重点。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月饼、各种节礼和购物卡;严禁用公款吃喝、相互宴请和进行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禁借节日之机突击花钱和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实物;严禁组织和参与用公款支付的旅游活动;严禁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管辖范围内的下属单位和个人的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贵重物品及安排的各种活动;严禁公款报销或支付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以及上级单位向下级单位、党政机关向企事业单位摊派费用;严禁公车私用和领导干部擅自驾驶公车;严禁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和借机敛财;严禁借节日之机跑官要官、买官卖官;严禁参与任何形式的赌博活动。
三、严查快办,决不姑息。对中秋、国庆期间“踩红线”“闯雷区”的顶风违纪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手软、绝不姑息。要坚持“一案双查”,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既追究直接责任,又追究领导责任;既追究主体责任,又追究监督责任。同时,县纪委设立了24小时公开举报电话0911--8110077,及时受理党员领导干部违纪违规的问题和线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