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川县纪委“零容忍”向基层干部不正之风和违纪违法问题“开刀”

来源:    发布时间: 2015年07月08日   
按照市纪委“关于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违纪违法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会议要求,延川县纪委紧密安排部署,召开了“关于集中开展基层干部不正之风和违纪违法行为”专项整治大会,强化领导责任,严格责任追究,“零容忍”向基层干部不正之风和违纪违法问题“开刀”。
    一、加强领导,夯实责任
    一是成立领导机构。成立由县委常委、纪委书记牛春拥同志任组长的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由县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任增强,县纪委副书记刘志延,县纪委常委、监察局副局长张群同志担任,县纪委常委、监察局副局长沙金伟,县纪委常委白云奇,县监察局副局长李永军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地址:县政府综合楼三楼341房间,电话:8110077),由县纪委常委、监察局副局长张群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第二纪检监察室负责专项整治日常工作。
    二是严格责任落实。延川县纪委要求各级纪检监察干部要带头落实好此次专项整治工作,各镇(街道办)党委、县直七大党委要迅速成立由党委(党工委)书记任组长,镇长(主任)或局长,党委(党工委)副书记,纪委或纪工委书记任副组长,班子其他领导为成员的领导机构,镇纪委或纪工委书记兼任办公室主任。同时,县纪委监察局将成立三个督查组,对专项整治工作情况进行督查,对发现问题线索隐瞒不报、查处不力或出现违纪违法行为的要严肃追究责任。
    二、明确任务,强化重点
    一是制定详细任务目标。第一阶段为整治阶段,为期5个月,6月25日开始,11月25日结束。此阶段延川县纪委监察局将调动一切资源和力量开展集中整治,收集线索、甄别梳理、快查快处同时进行。对查处出的基层干部不正之风和违纪违法问题,严格惩处,绝不姑息。第二阶段为总结阶段,为期35天,11月25日开始,12月底结束。此阶段延川县纪委将会同有关单位,对查处的典型案例深入剖析,并制成专题片,深入到基层干部中开展警示教育活动。
    二是强化整治工作重点。主要针对基层干部在工作中有生冷横硬推、吃拿卡要、工作懈怠、欺压百姓等作风问题;利用公款吃喝、公款旅游、收受红包礼金和商业预付卡,借机敛财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通过职务便利违规收费、办事不公、优亲厚友、与民争利、假公济私等损害群众利益问题;土地征收流转、“三资”管理、惠农补贴、扶贫救济、退耕还林、移民搬迁、低保医保、旧城(村)改造资金管理使用中以权谋私、虚报冒领、贪污侵占等违纪违法问题;以及对城中村、城郊村、资源富集村和开发建设村“小官贪腐”案件进行集中专项整治。
    三、加大宣传,营造氛围
    为了使专项整治工作得到深入开展,取得实在成效,延川县纪委加大宣传力度,为专项整治工作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延川县纪委要求县直各单位、各镇(街道办)组织好本单位及村组干部认真学习宣传本次集中整治活动,采取多种形式深入学习,并深入基层进行宣传。同时县纪委要求县纪委宣教室要在《延安日报》、《陕西日报》、《中国纪检监察报》、“陕西秦风网”、“延安清风网”、“延川县廉政网”等网络报刊进行宣传报道专项整治工作。县纪委还在延川县电视台开设了宣传栏目,定时宣传专项整治工作动态。并编发刊印了专项整治工作“简报”,及时反映工作开展情况。
 
延川县纪委“零容忍”向基层干部不正之风和违纪违法问题“开刀”
来源:    时间:2015年07月08日
按照市纪委“关于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违纪违法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会议要求,延川县纪委紧密安排部署,召开了“关于集中开展基层干部不正之风和违纪违法行为”专项整治大会,强化领导责任,严格责任追究,“零容忍”向基层干部不正之风和违纪违法问题“开刀”。
    一、加强领导,夯实责任
    一是成立领导机构。成立由县委常委、纪委书记牛春拥同志任组长的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由县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任增强,县纪委副书记刘志延,县纪委常委、监察局副局长张群同志担任,县纪委常委、监察局副局长沙金伟,县纪委常委白云奇,县监察局副局长李永军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地址:县政府综合楼三楼341房间,电话:8110077),由县纪委常委、监察局副局长张群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第二纪检监察室负责专项整治日常工作。
    二是严格责任落实。延川县纪委要求各级纪检监察干部要带头落实好此次专项整治工作,各镇(街道办)党委、县直七大党委要迅速成立由党委(党工委)书记任组长,镇长(主任)或局长,党委(党工委)副书记,纪委或纪工委书记任副组长,班子其他领导为成员的领导机构,镇纪委或纪工委书记兼任办公室主任。同时,县纪委监察局将成立三个督查组,对专项整治工作情况进行督查,对发现问题线索隐瞒不报、查处不力或出现违纪违法行为的要严肃追究责任。
    二、明确任务,强化重点
    一是制定详细任务目标。第一阶段为整治阶段,为期5个月,6月25日开始,11月25日结束。此阶段延川县纪委监察局将调动一切资源和力量开展集中整治,收集线索、甄别梳理、快查快处同时进行。对查处出的基层干部不正之风和违纪违法问题,严格惩处,绝不姑息。第二阶段为总结阶段,为期35天,11月25日开始,12月底结束。此阶段延川县纪委将会同有关单位,对查处的典型案例深入剖析,并制成专题片,深入到基层干部中开展警示教育活动。
    二是强化整治工作重点。主要针对基层干部在工作中有生冷横硬推、吃拿卡要、工作懈怠、欺压百姓等作风问题;利用公款吃喝、公款旅游、收受红包礼金和商业预付卡,借机敛财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通过职务便利违规收费、办事不公、优亲厚友、与民争利、假公济私等损害群众利益问题;土地征收流转、“三资”管理、惠农补贴、扶贫救济、退耕还林、移民搬迁、低保医保、旧城(村)改造资金管理使用中以权谋私、虚报冒领、贪污侵占等违纪违法问题;以及对城中村、城郊村、资源富集村和开发建设村“小官贪腐”案件进行集中专项整治。
    三、加大宣传,营造氛围
    为了使专项整治工作得到深入开展,取得实在成效,延川县纪委加大宣传力度,为专项整治工作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延川县纪委要求县直各单位、各镇(街道办)组织好本单位及村组干部认真学习宣传本次集中整治活动,采取多种形式深入学习,并深入基层进行宣传。同时县纪委要求县纪委宣教室要在《延安日报》、《陕西日报》、《中国纪检监察报》、“陕西秦风网”、“延安清风网”、“延川县廉政网”等网络报刊进行宣传报道专项整治工作。县纪委还在延川县电视台开设了宣传栏目,定时宣传专项整治工作动态。并编发刊印了专项整治工作“简报”,及时反映工作开展情况。
 

陕ICP备0900849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