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川县纪委、监察局率先出台监督检查办法 确保精准扶贫顺利推进

来源:    发布时间: 2015年06月09日   

今年5月,为了配合县委、县政府全面推进精准扶贫工作,县纪委、监察局结合实际,制定出台了《精准扶贫工作监督检查办法》,对人员和项目等进行全方位的监督,使全县如期实现整体脱贫,贫困群众真正甩掉贫困帽有了保障。

一、明确监督检查内容。一是八个方面,规范工作人员行为。即是否存在随意脱岗离岗;是否存在工作日中午饮酒;是否存在接受镇、村干部和村民的宴请;是否存在在工程项目建设中,利用职务便利谋取私利或者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是否在在工作中推诿扯皮,敷衍塞责,优亲厚友,虚报冒领,吃拿卡要;是否存在脱离实际,搞形象工程,政绩工程;是否存在参与赌博、封建迷信等活动;是否存在散布与精准扶贫政策工作不符的言论。二是五个方面,监督检查摸底及工程项目情况。即是否存在贫困户、贫困村档案信息不真实;是否存在上报的贫困户底子不清,水分没有挤干;是否存在有劳动能力和无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数量不准确;是否存在贫困户、贫困村未实行动态管理;是否存在私自截留、虚报骗取、挪用扶贫款项、合伙贪污或高价承包扶贫项目、低价出租集体土地、果园等集体资产。三是十个方面,监督检查配套工作情况。即贫困户劳动力开展生产实用技术培训内容是否实用,补贴是否发放到位,人数是否真实。全日制中职、高职院校、本科院校的贫困家庭学生资助是否到位,人数是否真实,条件是否符合。“三无人员”(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无法定赡养人或抚养人的对象)、五保户、鳏寡孤独、残疾人员等是否全部纳入城乡低保,衣食无忧,是否漏报,是否存在虚报冒领,是否存在随意扩大或缩小参保对象的现象。

二、制定监督检查方法。一是日常检查。由县纪委、监察局牵头,组织相关部门人员参与,不定期地开展明察暗访、随机抽查。二是专项检查。将贯彻落实《延川县精准扶贫工作实施方案(2015-2017)》情况与县纪委推行巡查制度相结合,成立专项检查组开展检查,并将检查结果作为查处干部违纪违法的线索。三是社会监督。充分发挥社会监督员的作用,设立举报电话(0911-8110077、8114166)等方式接受各方面监督,及时受理和办理精准扶贫工作方面的信访举报,建立反馈机制,对违纪线索实行专门登记、专人管理、统一办理,积极回应社会关切。

三、从严从快从重问责。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依据有关规定,进行责任倒查,既要追究当事人的直接责任,又要追究村第一书记、包户(村)干部以及其所在单位分管领导、主要领导的责任。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问责一起,从严从快,绝不姑息。一是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通过现场指明、反馈意见、下发整改通知书、跟踪督办等方式,督促有关乡镇和部门及时整改。对需要一定时间整改的,要制定整改方案,及时报告整改情况。通过适当形式对整改结果进行回访,对整改不到位的,责令重新整改,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二是对顶风违纪、造成恶劣影响的,干扰、妨碍精准扶贫工作的,措施不力,敷衍塞责、弄虚作假、欺上瞒下,甚至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以及管辖范围内问题严重、群众反映强烈的,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有关规定,严肃追究有关领导特别是主要领导的责任。三是未经批准以扶贫实地调研、检查等名义进村入户,接收被调查户的宴请或馈赠礼品的;工作人员有讲排场,大吃大喝,谋取私利,隐瞒不报,扩大或缩小事实的;对打击报复批评人、检举人、控告人、证人及其他人员的;按照有关规定,从严从快从重处理。

延川县纪委、监察局率先出台监督检查办法 确保精准扶贫顺利推进
来源:    时间:2015年06月09日

今年5月,为了配合县委、县政府全面推进精准扶贫工作,县纪委、监察局结合实际,制定出台了《精准扶贫工作监督检查办法》,对人员和项目等进行全方位的监督,使全县如期实现整体脱贫,贫困群众真正甩掉贫困帽有了保障。

一、明确监督检查内容。一是八个方面,规范工作人员行为。即是否存在随意脱岗离岗;是否存在工作日中午饮酒;是否存在接受镇、村干部和村民的宴请;是否存在在工程项目建设中,利用职务便利谋取私利或者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是否在在工作中推诿扯皮,敷衍塞责,优亲厚友,虚报冒领,吃拿卡要;是否存在脱离实际,搞形象工程,政绩工程;是否存在参与赌博、封建迷信等活动;是否存在散布与精准扶贫政策工作不符的言论。二是五个方面,监督检查摸底及工程项目情况。即是否存在贫困户、贫困村档案信息不真实;是否存在上报的贫困户底子不清,水分没有挤干;是否存在有劳动能力和无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数量不准确;是否存在贫困户、贫困村未实行动态管理;是否存在私自截留、虚报骗取、挪用扶贫款项、合伙贪污或高价承包扶贫项目、低价出租集体土地、果园等集体资产。三是十个方面,监督检查配套工作情况。即贫困户劳动力开展生产实用技术培训内容是否实用,补贴是否发放到位,人数是否真实。全日制中职、高职院校、本科院校的贫困家庭学生资助是否到位,人数是否真实,条件是否符合。“三无人员”(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无法定赡养人或抚养人的对象)、五保户、鳏寡孤独、残疾人员等是否全部纳入城乡低保,衣食无忧,是否漏报,是否存在虚报冒领,是否存在随意扩大或缩小参保对象的现象。

二、制定监督检查方法。一是日常检查。由县纪委、监察局牵头,组织相关部门人员参与,不定期地开展明察暗访、随机抽查。二是专项检查。将贯彻落实《延川县精准扶贫工作实施方案(2015-2017)》情况与县纪委推行巡查制度相结合,成立专项检查组开展检查,并将检查结果作为查处干部违纪违法的线索。三是社会监督。充分发挥社会监督员的作用,设立举报电话(0911-8110077、8114166)等方式接受各方面监督,及时受理和办理精准扶贫工作方面的信访举报,建立反馈机制,对违纪线索实行专门登记、专人管理、统一办理,积极回应社会关切。

三、从严从快从重问责。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依据有关规定,进行责任倒查,既要追究当事人的直接责任,又要追究村第一书记、包户(村)干部以及其所在单位分管领导、主要领导的责任。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问责一起,从严从快,绝不姑息。一是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通过现场指明、反馈意见、下发整改通知书、跟踪督办等方式,督促有关乡镇和部门及时整改。对需要一定时间整改的,要制定整改方案,及时报告整改情况。通过适当形式对整改结果进行回访,对整改不到位的,责令重新整改,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二是对顶风违纪、造成恶劣影响的,干扰、妨碍精准扶贫工作的,措施不力,敷衍塞责、弄虚作假、欺上瞒下,甚至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以及管辖范围内问题严重、群众反映强烈的,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有关规定,严肃追究有关领导特别是主要领导的责任。三是未经批准以扶贫实地调研、检查等名义进村入户,接收被调查户的宴请或馈赠礼品的;工作人员有讲排场,大吃大喝,谋取私利,隐瞒不报,扩大或缩小事实的;对打击报复批评人、检举人、控告人、证人及其他人员的;按照有关规定,从严从快从重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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