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延川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聚焦主业主责,服务大局,强化措施,狠抓落实,聚集正风肃纪“正能量”,逐步形成从严治党“新常态”。
落实“两个责任” 紧紧牵住“牛鼻子”
县委自觉负起主体责任,纪委担负起监督责任,把“两个责任”扛在肩上、抓在手上、落实在行动上。县委及时组织各乡镇、各部门学习中省市关于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精神,要求坚决贯彻中央纪委部署安排,不折不扣地落实党委主体责任,管好班子、带好队伍、种好“责任田”。同时,制定了《延川县2014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方案》,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细化分解,理清责任,促进落实。
县纪委出台了《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纪委监督责任的意见》,先后组织监督检查9批次,检查乡镇部门78个,查处问题36项,监督约谈21人。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对全县各乡镇、各部门依法行政、依规办事、政府采购、工程验收及招投标工作进行了严格监督,还对文安驿镇拆迁、灾后重建、城乡环境综合整治、乡镇债务清查、难缠的信访积案、干部作风建设等重点工作进行了专项监督落实,做到了监督工作全覆盖,确保了政令畅通。该县连续第三年被市委、市政府评选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先进县。
严明纪律惩违纪 紧紧握住“惩处剑”
该县纪委坚持把查办案件作为最基础、最根本的职责,在持续保持“老虎”、“苍蝇”一起打的惩治腐败高压态势的同时,充分利用县纪委两部(0911-8110077、8114166)24小时群众投诉举报热线,两名干部专门负责接听,深挖信访举报线索,特别注重查处群众身边的腐败案件,用群众看得见的反腐败成效取信于民。
特别是去年以来,集中力量重点查处了一批村官私自截留惠民款物、虚报骗取国家惠农资金、挪用村集体资金、私自处置集体资产、失职渎职、优亲厚友等案件。
全县案件初核152件,同比增长35%;立案114件、结案114件,同比增长46%。全县干部职工党纪处分116人,其中党内警告91人,严重警告16人,撤销职务1人,留党察看4人,开除党籍4人;政纪处分2人。党政纪处分累计118人,同比增长32%。其中,乡镇纪委办案76件,同比增长55%。案件查处工作起到了极大的震慑作用,有力促进县乡村三级干部作风转变,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
持之以恒刹“四风” 紧紧绷住“高压线”
抓关键、刹歪风。该县继续坚持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为切入点,采取定期检查、随机抽查、明察暗访等方式,严肃查处了一批违反作风纪律规定的行为。特别是在春节、元旦、中秋、国庆等假日节点,集中开展联合整治,对高档酒店、娱乐场所、私人会所等地方和公务用车进行突击检查,严令禁止互相走访、送礼宴请以及赠送购物卡、消费卡、和公车私用等,有效防止了节日腐败,收到了良好效果。
该县纪委先后对违反“八项规定”的36个单位进行了通报批评,警示约谈161人次,问责74人次。“三公经费”比上年压缩20%,以县委、县政府及“两办”名义下发的文件数量减少36.27%,各类会议减少53.26%,各类表彰奖励同比下降80%。
同时,该县紧密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持续纠正医疗卫生、食品药品、教育、环保、交通运输等领域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不正之风,使党员干部改进作风规范化、常态化、长效化,保证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地生根。
专项治理见成效 紧紧抓牢“群众心”
该县纪委每年都确立几个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下大力气集中解决,积极回应社会。
一年来,该县纪委严格监督了特岗教师招聘、电视台主持及编辑人员招聘、乾坤湾导游招聘和医学类本科毕业生定向招聘等民生事项,涉及人数达1300多人,真正做到了公开、公平、公正,没有一人上访投诉。
严肃查处了7个单位11人次“吃空饷”问题,累计停发工资43人。检查公务车辆728台次,收缴超标车16辆、拍卖16辆,清理违规占用公用住房8孔(套)、办公用房33间。
特别是对工程建设招投标程序、工程质量、政府采购等事项进行了专项监督治理,仅监督全县工程建设服务类项目的费用谈判就达530项,仅此为县财政节约资金5447.31万元。这些专项治理有效解决了群众诉求,维护了社会正义,得到了干部群众认可和肯定。
自身建设新突破 紧紧抓住“硬铁军”
“打铁必须自身硬”。“过去一年,县纪委、监察局取消或不参加的议事机构46个,使参与的议事机构由原来的56个减少到10个,做到了一次性到位”。该县县委常委、纪委书记牛春拥说。
勇于探索纪检监察体制改革,积极推进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将人员、设施向办案方向转移。机关内部撤销了五个科室,新成立党风政风监督室、案件监督管理室、信息中心,增设了两个纪检监察室,调整后的11个科室均升格为正科级建制,设主任、副主任各1名,有效整合了监督执纪力量。还为每个乡镇纪委配备了2名纪检专干,实行了乡镇纪委书记不分管除纪检监察工作以外的任何工作,专门履行执纪监督责任。这项工作已处于全省首位,成为纪检监察体制改革的试点县,受到了省、市纪委领导的充分肯定。
“信任不能代替监督”。全县纪检监察机关不断强化队伍自身建设,着力改进工作作风,着力打造秉公执纪干部队伍,严防“灯下黑”。加强教育培训。一方面积极组织各级纪检监察干部参加中、省、市纪委举办的各类纪检监察业务培训班。另一方面,充分借助每周一集中学习的机会,认真组织学习党的最新理论成果和业务知识,观看廉政教育片,增强了纪检监察干部的“防腐蚀”意识和业务工作能力。
结合实际,该县纪委制定出台了《纪检监察干部十不准》规定,有力促进了干部行为规范,维护了良好形象。并先后修订完善了纪检监察干部办案、安全、保密等十几项工作守则和纪律规定,形成了用制度管人,按制度办事机制。过去一年,通报批评迟到早退的纪委干部4名。通过一系列的有效措施,该县纪检监察干部成为全县作风建设的排头兵。
正人先正己。几年来,延川县纪委大力倡导的“雷厉风行、闻风而动、立说立办、务求实效、靠前指挥、一线落实、敢为人先、争创一流”的32字工作要求,切实把抓落实当做一种责任、一种追求、一种品格、一种能力、一种使命,开创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新局面,为延川经济社会加快发展、转型发展提供了坚强的纪律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