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延川县围绕建设一支“素质高、作风硬、能力强”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目标,探索实施教育引导、制度约束和重点防范工作机制,加强自身建设,强化内部监督,为反腐倡廉工作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一、教育引导。一是提升素质。先后在机关组织了“做党的忠诚卫士,当群众的贴心人”、“创建学习型机关”、“做表率、树形象、创一流”、“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等教育活动,开展了“作风建设年”、“干部联系和服务群众”等活动,一年确定一个主题,一个活动一个方案,通过建设廉政文化宣传长廊、定期组织专项学习、讨论交流、成果汇报等载体和形式,提素质、强能力,干部队伍的政治素养、党性修养、工作作风得到了进一步提高。二是深化学习。坚持周一例会学习制度,认真学习党风廉政建设新精神、新形势、新措施,重点加强纪检监察干部思想政治教育,引导纪检监察干部带头遵守各项纪律规定,严守政治纪律、工作纪律、办案纪律、保密纪律和廉政纪律。注重加强正反两方面教育,通过观看《贪官泪雨》等警示教育片,教育和警示纪检监察干部增强廉洁自律意识。三是改进方向。坚持谈心谈话、批评与自我批评制度,委局主要领导之间、科室主任之间、干部之间定期谈心谈话,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对日常掌握和“有所耳闻”的工作、作风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进行核实、提醒,了解思想动态,明确改进方向。
二、制度约束。一是制定行为规范。结合纪检监察工作实际、落实“三转”要求和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问题整改工作,制定了《延川县纪检监察干部“十不准”》,树立“正人先正己”的理念,对纪检监察干部从理想信念、宗旨意识、开拓创新、秉公执纪、不搞特权等五个方面做出明确要求,切实履行好工作职责和使命。二是加强内部监督。认真落实民主生活会、廉政谈话、述职述廉、个人重大事项报告等党内监督制度,常委会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模范执行“三重一大”制度,定期召开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进一步修订完善《工作制度汇编》,对学习制度、会议制度、议事制度以及民主生活会制度等机关内部管理制度进行了重新梳理和完善,完善了八小时外监督、请示汇报、工作目标责任制、执法执纪责任追究等工作制度。三是拓宽外部监督。制定了“24小时群众投诉举报监督热线”制度,严格处理受理的事件,并定期向群众征求意见建议。拓宽外部监督渠道,主动接受社会群众、新闻媒体的监督,定期征求有关部门和个人对机关及纪检监察干部履行职责、社会活动等方面的意见建议,做好问题整改。
三、重点防范。一是加强案件审核监督。开展“案件质量分析”活动,强化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严格执行办案程序化、文书规范化,案件终身负责制、错案责任追究制,提高依纪依法惩治腐败能力。加强案件审理工作,深入落实“凡案必审”要求,将违反八项规定、纠风、问责案件全部纳入审理范围,严格执行审理提前介入制度,加大对办案程序、办案期限、调查措施和涉案款物的审核监督,确保案件质量。二是落实信访双向承诺制度。把信访工作作为重要的执纪工作,从源头上规范权力运行,与信访人签订下双向承诺书,定期回复信访办理工作进展,按期办结报委局领导审阅,保护信访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正常的信访秩序。三是加强重点岗位风险防范管理。在系统内开展了廉政和业务“双风险”防范管理工作,侧重信访举报、案件检查、案件审理、党风政风监督、财务管理等岗位风险排查,采取“自己找、相互查、群众帮、领导提、集体评”等方式,切实加强风险教育、风险排查和风险防控,梳理制定工作流程,规范权力正确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