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川县纪委在深入落实“三转”要求的基础上,突出主业主责,加大案件查办力度,采取五项措施严防政治腐败。
一、畅通信访渠道。一是开通了2部“24小时群众投诉举报监督电话”,2014年累计受理投诉573件,直查快办573件,警示约谈训诫119人,并且设立了举报信箱。二是实行县纪委常委、正科级领导干部轮流接访和带案下访活动,零障碍受理群众来信来访,2014年共受理信访举报155件次,初核153件。三是在县、乡、村三级配备专兼职信访联络员,每个乡镇由领导班子挂包信访责任区,及时收集群众反映的问题,使群众参与监督、反映问题线索更加方便快捷。
二、集中线索管理。拓宽违纪案件线索来源,对群众来信、来访和来电情况实行台账式管理,确保案件线索件件有登记、分流有去向。出台制度法规,强化线索分析,规范问题线索处置程序。建立案件线索储备库,落实案件交办制度。
三是健全办案机制。一是转变案件检查方式,在发现线索、外围包抄、锁定证据、规范程序、安全文明办案等方面完善措施,制定完善查办案件工作制度规定。二是实行办案协作机制,加强了乡镇之间的规范办案,有力促进了乡镇工作人员的办案水平。三是加强对农村腐败案件的查处,完善农村监委会的建设,配齐农村家委会人员。
四是强化案件审理。落实案件审理提前介入制度和办案安全责任制,加强对查办案件的日常监督,完善办案谈话点工作制度、更新监控设备、强化谈话点管理,确保办案安全“零事故”。对案件事实、证据、定性、量纪等方面进行认真审核把关,不断提高案件审理的质量。推行党纪政纪处分执行公示制度,采取定原则、定内容、定时间、定程序的“四定”方式,及时将受处分人的基本情况、错误性质、处理结果等有关处分信息在一定范围内公示,接受群众监督,提高案件质量。
五是加大办案力度。严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的案件和“四风”问题案件,严查发生在基层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案件,严查失职、渎职、滥用职权的案件。2014年共立案115件,结案115件,给予党政纪处分119人(客机干部6人),其中党内警告91人,严重警告16人,留党察看4人,撤销党内职务1人,开出党籍4人,行政警告4人。发挥案件警示教育效果,加大案件通报曝光力度,综合运用会议通报、文件通报等方式予以公开曝光,达到了查处一人,教育一片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