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大案件查办力度,拓宽案源线索,保证案件查办的数量和质量,延川县纪委“三项举措”保证案件直查快办。
一、尽快调整内设机构。为进一步强化办案力量,突破大案要案,我们在这次机构调整中,已确定设立第一纪检监察室、第二纪检监察室、第三纪检监察室,由原来1个纪检监察室增至3个纪检监察室,新设立案件监督室,这样就与审理室、纪检监察室既相互监督制约、又各负其职,为切实改进办案工作提供了保障。今年,将调整到位。
二、强化乡镇纪委组织建设。在县委、县政府的支持下,我们已下发文件,对乡镇纪委明确提出三条工作要求。一是乡镇(街道办)纪委书记和专职从事纪检工作的干部,不得分管纪检监察工作以外的其他工作(如:包片、包村、产业开发、信访、安全等工作),专司其职,集中精力,聚焦主业,履行好监督职责。二是乡镇(街道办)纪委至少要配备2名以上专职从事纪检工作的干部,做到专职专用。三是乡镇(街道办)纪委的工作重点是贯彻落实好《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试行)》,监督和查处村“三委会”成员及乡镇(街道办)干部违纪违规行为。近期,将监督落实到位,解决乡镇纪委“种了别人的田,荒了自己的地”的难题。
三、加强案件查办考核工作。严格实行乡镇纪委案件线索一月一报告、各纪工委一季度一报告制度。对办案少或没有办案的乡镇纪委和纪工委,实行严格问责。对近期的信访问题及案件线索进行排查,争取查处几件大案要案,切实提高查办案件工作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