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强调要加强反腐败体制机制创新和制度保障,推动党的纪律检查工作双重领导具体化、程序化、制度化,强化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的领导。延川县纪委按照十八届三种全会精神深入推进纪检监察组织建设,推进体制创新、健全网络、夯实基础、强化管理,为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建设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打铁还需自身硬”,延川县纪委严格落实中央纪委“三转”要求,进一步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自身建设,强化日常监督管理,切实转变作风,改进方式方法,更好地为新一轮改革服务。一是紧扣“制度关”。制定出台《关于加强纪检监察系统干部监督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通过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对象范围和主要内容、实施机构和工作程序、监督方法和工作措施等5大类15项细则,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全县纪检监察系统干部监督管理工作。制定出台《延川县纪检监察干部十不准》,进一步加强纪检监察干部自身建设,推进纪检监察干部工作作风和行为规范,不断提高工作质效。二是紧扣“预防关”。落实纪检监察干部资格准入制度,严格按照有关程序、标准和条件配备纪检监察干部。通过组织开展“攻坚现代化、誓争第一流”、“模范履职、文明执纪”等主题实践活动,加强思想作风建设,引导纪检监察干部牢固树立执纪者必先守纪、监督者必受监督的意识。开展“领跑赢在中层”、争当“金牌员工”等活动,开设员工成长讲堂,全面增强机关中层干部和员工的能力素质,提升服务中心大局的水平。三是紧扣“监督关”。不以信任代替监督,通过走访巡查、倾听反映、谈话沟通、事项报告等方式,建立全方位监督网络。广泛收集区“三员”即党风联络员、特邀监察员、行风监督员以及其他方面同志对全区纪检监察干部履行职责、作风建设和遵纪守法等方面的情况反映。开展谈心谈话活动,全面掌握干部的思想动态、工作表现、学习状况和廉洁行为。定期走访干部家属及所在村(社区),及时掌握纪检监察干部八小时以外的情况。对发现的问题,根据情节严重程度,通过民主生活会、诫勉谈话、批评教育、下发“警示通知书”、组织调整、立案调查等方式,及时进行整改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