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反对和纠正“四风”问题,省市纪委不断加大对公务用车的暗访督查力度,对县纪委提出明确要求。为了确保我县在公务用车方面不出问题,树立延川良好形象,按照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指示,由县纪委监察局牵头,县交警大队及县纪委党风室、纠风办、三问办等相关科室参与,延川县纪委对全县各部门(单位)开展为期100天的公务用车专项治理活动,检查时间为2013年12月11日—2014年3月20日。本次检查突出以下几个特点。
一、领导高度重视。本次公务用车专项治理县上专门成立了公务用车专项治理领导小组,由县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任增强同志任组长,县纪委常委、监察局副局长张群、交警大队大队长王亭珠同志为副组长,纠风办主任、三问办主任、各纪工委书记和各乡镇纪委书记为成员。纠风办、三问办负责全面督促检查,各纪工委、各乡镇纪委分别负责检查所辖单位公务用车及租车情况。
二、检查涉及面广。本次公务用车检查涉及的内容多,包括:一是领导干部公车私用;二是擅自驾驶(利用)公务用车;三是借用、换用下属单位或企业车辆;四是节假日期间除特殊工作需要和值班公务用车外,公车是否入库封存;五是2013年未经审批、备案等程序,擅自购置公务用车。
三、检查方法多样。此次治理整顿工作采取重点检查与上路抽查相结合,检查方式以暗访为主,检查组到各单位检查,直接核实所有公务用车运行情况。重点在210国道、205省道、渭清线(201省道)出入口、酒店、学校等地段进行明察暗访,调取各路段监控;在学校门口、酒店、娱乐场所等地段暗查并拍摄公车私用(私驾)等情况;同时,深入到部门单位核查节假日公车封存和擅自租车情况。各检查组要将发现的问题及时上报,县纠风办设立举报电话,24小时受理群众投诉举报,直查快办,举报电话8110077、8114166。
四、责任追究严肃。对于在本次公务用车专项治理检查查出来的问题以及涉及到的人和事,延川县纪委、监察局将严肃追究、一查到底。对于查出有违反“八项规定”行为的,按照有关程序及党纪政纪规定,从严从速予以处理。各检查组务必严格执纪执规,严禁优亲厚友,确保工作成效。各单位务必管好公务车辆,严格执行“八项规定”,切莫顶风违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