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延川县纪委监委会同扶贫局、民政局、卫健局、教科局、统计局等部门公布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中专项整治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工作的第一批成果。分别是:
解决贫困人口“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全面落实健康扶贫医保倾斜政策,重点推进大病专项救治、慢性病签约服务、重病兜底保障“三个一批”工作,累计救治大病对象507人、发放贫困人口慢性病医疗救助卡4586张,救助重特大疾病24人次。推行贫困人口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对全县建档立卡的7227户21738人进行签约服务,贫困人口慢性病签约率达到了100%。减免贫困户门诊诊疗费,先诊疗后付费,有效解决了群众看不起病的问题。针对基层医务人员短缺问题,招聘定向类医学本科生7名,补录乡村医生24名。加强流动医院运行管理,定时定点按需进村入户开展送医送药送健康服务,解决了患病贫困户下不了炕、出不了村的问题。
加强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累计兑现各类教育资助金4602人338.51万元。在落实易地扶贫搬迁政策过程中,坚持从解决搬迁户最迫切、最关心、最现实的基础性问题入手,全面完成供水入户、电力改造、道路硬化、排水工程等配套工程,新规划建成了幼儿园2所、撬装式天然气点供站7个、综合农贸市场5个、文化活动广场8个、医务室10个、党员活动阵地11个,坚持物业管理配套,通过引进物业公司管理并成立业主委员会进行自主管理,确保最大程度满足搬迁户需求,最快速度解决搬迁户问题。巩固提升贫困人口饮水安全,今年对设计、施工不合理和埋深不够问题进行了彻底整改,共改造维修213处;对梁家河、贺家河等180处无消毒净化设备的集中供水工程,安装了水质消毒净化设备,有效保证了贫困户饮水安全。
大力整治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以及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微腐败”问题。9月份以来,查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10起,给予党政纪处分14人(科级干部4人)。其中,诫勉谈话4人,党内警告处分2人,严重警告5人,留党察看2人,开除党籍1人。
深化农村低保专项治理。9月份以来,对全县贫困老年人、残疾人、儿童等特殊困难群众开展大排查,动态调整低保对象405户1083人,达到了应保尽保。严格落实农村低保、特困人员供养、残疾人补贴政策,9月至11月共发放农村低保金1377.76万元,农村特困人员供养金106.83万元,10月至11月共发放残疾人“两项补贴”90.356万元。
解决农村道路日常维修养护不及时、不到位问题。对全县1284公里农村公路进行全面排查,及时完成了8处水毁路段的修复工作。
严肃查处定点医疗机构和零售药店骗取医疗保障基金问题。查处定点医疗机构15家,追回医保基金41万余元,查处定点药店2家,拒付医保基金4241元。
坚决纠正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营养膳食补助、寄宿生生活补助方面的突出问题。全面排查涉及膳食补助学校20所,义务教育阶段寄宿生生活补助学校14所,经排查两项补助均已到位。
整治校外培训机构乱象。教育、公安、城管执法等部门对全县52个校外培训机构进行联合检查,关停不合格培训机构12个,下发整改通知26份,收缴不规范招生传单2000余份,拆除不合格机构牌匾、标语38个。
聚焦统计造假问题。切实加强统计造假源头防控,开展了“双随机”统计执法检查,对现有83户“五上”企业按照70%的比例,随机抽取58户进行统计数据质量核查,对现经营状况不符合“五上”企业标准的5家企业予以强制退库。
延川县纪委监委将会同专项整治各参与单位,聚焦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逐一排查梳理,持续跟进,攻坚克难,保持整治劲头不松、整改力度不减,注重长效机制建设,以整改的实际成效继续回应群众关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