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川县将监察触角延伸到基层一线

来源:    发布时间: 2019年09月16日   

延川县扎实推进监察体制改革,向镇(街)派出监察组,加强对镇(街)辖区内行使公权力公职人员的监督,打通监察全覆盖“最后一公里”。

一、提高政治站位,高效推进改革。延川县委高度重视监察职能向基层延伸改革工作,县委主要领导专题听取了县纪委监委就《关于监察职能向乡镇(街道)延伸的指导意见》的汇报和建议。县纪委监委认真学习并严格按照省、市文件精神,研究制定了延川县《关于监察职能向镇(街)延伸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于8月28日全县7镇1街道统一挂牌设立了派出监察组,监察职能向镇(街)延伸工作顺利推进。

二、明确职责定位,规范工作程序。镇(街)派出监察组依据《宪法》和《监察法》,根据县监察委员会授权,履行对辖区内行使公权力公职人员的国家监察职责。同时,在村(社区)选任监察信息员,受派出监察组统一领导和管理,负责对所在村(社区)监察对象的监督,发现问题线索直接向镇(街)派出监察组报告。通过向镇(街)派出监察组、在村(社区)选任监察信息员这一改革举措,将日常监督延伸到群众“触手可及”的地方,解决了基层“谁来监察”“监察什么”“怎样监察”等纪检监察工作中紧迫而又现实问题。

三、从严配置人员,强化工作效果。各镇(街道)派出监察组组长由镇(街)纪(工)委书记担任,为避免基层纪委在工作中面临的人情干扰、能力短板、力量薄弱等难题,对派出监察组人员及监察信息员配置做了明确要求:一是派出监察组组长要交流任职,且组长的提名考察以县纪委监委会同组织部门为主;二是派出监察组其他人员任免应征求县纪委监委意见;三是村(社区)监察信息员必须从优秀第一书记、包村干部、村(社区)监委会主任中选任,并授予监察信息员一定的监督权、报告权和建议权。

    四、加强培训指导,提高履职本领。随着监察职能向基层一线稳步拓展和延伸,亟待解决的问题是业务素质和履职能力。延川县纪委监委建立了领导联系包抓镇(街)工作机制,明确由一名委班子成员固定联系包抓一个镇(街),“一对一”负责培训、指导、检查。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把培训系列课程光盘和讲义作为必修课程,列入派出监察组干部培训计划进行全员集中培训,让基层纪检监察干部知道自己要做什么、怎么做。

五、增强后勤保障,健全运行机制。为保障派出监察组职能发挥,明确镇(街)监察组组长及其干部不得分管纪检监察以外的其他工作,其工作经费和专职纪检监察工作人员津贴纳入年度财政预算,各派出监察组办公有固定场所、办案有专门谈话室,并配备必要办公办案设施设备。

     

延川县将监察触角延伸到基层一线
来源:    时间:2019年09月16日

延川县扎实推进监察体制改革,向镇(街)派出监察组,加强对镇(街)辖区内行使公权力公职人员的监督,打通监察全覆盖“最后一公里”。

一、提高政治站位,高效推进改革。延川县委高度重视监察职能向基层延伸改革工作,县委主要领导专题听取了县纪委监委就《关于监察职能向乡镇(街道)延伸的指导意见》的汇报和建议。县纪委监委认真学习并严格按照省、市文件精神,研究制定了延川县《关于监察职能向镇(街)延伸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于8月28日全县7镇1街道统一挂牌设立了派出监察组,监察职能向镇(街)延伸工作顺利推进。

二、明确职责定位,规范工作程序。镇(街)派出监察组依据《宪法》和《监察法》,根据县监察委员会授权,履行对辖区内行使公权力公职人员的国家监察职责。同时,在村(社区)选任监察信息员,受派出监察组统一领导和管理,负责对所在村(社区)监察对象的监督,发现问题线索直接向镇(街)派出监察组报告。通过向镇(街)派出监察组、在村(社区)选任监察信息员这一改革举措,将日常监督延伸到群众“触手可及”的地方,解决了基层“谁来监察”“监察什么”“怎样监察”等纪检监察工作中紧迫而又现实问题。

三、从严配置人员,强化工作效果。各镇(街道)派出监察组组长由镇(街)纪(工)委书记担任,为避免基层纪委在工作中面临的人情干扰、能力短板、力量薄弱等难题,对派出监察组人员及监察信息员配置做了明确要求:一是派出监察组组长要交流任职,且组长的提名考察以县纪委监委会同组织部门为主;二是派出监察组其他人员任免应征求县纪委监委意见;三是村(社区)监察信息员必须从优秀第一书记、包村干部、村(社区)监委会主任中选任,并授予监察信息员一定的监督权、报告权和建议权。

    四、加强培训指导,提高履职本领。随着监察职能向基层一线稳步拓展和延伸,亟待解决的问题是业务素质和履职能力。延川县纪委监委建立了领导联系包抓镇(街)工作机制,明确由一名委班子成员固定联系包抓一个镇(街),“一对一”负责培训、指导、检查。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把培训系列课程光盘和讲义作为必修课程,列入派出监察组干部培训计划进行全员集中培训,让基层纪检监察干部知道自己要做什么、怎么做。

五、增强后勤保障,健全运行机制。为保障派出监察组职能发挥,明确镇(街)监察组组长及其干部不得分管纪检监察以外的其他工作,其工作经费和专职纪检监察工作人员津贴纳入年度财政预算,各派出监察组办公有固定场所、办案有专门谈话室,并配备必要办公办案设施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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