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扎实推进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严肃整治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违纪违法行为,切实维护群众利益,子长县启动了基层干部不正之风和违纪违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具体做法是:
一是强化组织保障机制。制定下发《子长县集中开展“基层干部不正之风和违纪违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开展专项整治的目的意义、工作重点、实施步骤和工作要求。成立由县委常委、纪委书记任组长,县纪委2名副书记任副组长,县纪委、监察局其他常委、副局长为成员的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分别负责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日常工作。建立专项整治工作问题线索登记台帐和线索批转台帐,转发了《关于调整乡镇纪委办案协作区制度的意见》,将全县乡镇纪委办案划分为4个协作区,夯实执纪基础。
二是强化舆论宣传力度。通过政府网站、纪委网站、《子长通讯》和县电视台等媒介,及时向广大干部群众公开公布问题线索举报电话,倡导投诉举报。各乡镇及时召开动员大会,张贴问题线索收集公告,充分提高广大群众的知晓率,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
三是强化案源线索搜集。县纪委对十八大以来所有信访件进行梳理汇总,全面摸排和整理发生在群众身边腐败问题的档案资料,广泛收集问题线索。各纪工委、乡镇纪委采取采取指标制进行线索搜集上报,每个单位每年上报问题线索不得少于3起,完不成任务的,特别是2015年“零办案”已经约谈过的,直接给予党纪处分。
四是强化监督检查纪律。县纪委成立专项检查组,对各级各部门开展集中整治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对乡镇干部瞒报、冤报、包庇、干扰和徇私舞弊等不利于不正之风清剿或清剿不作为的突出问题进行重点检查,一旦发现,将依规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