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长县纪委自启动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违纪违法行为专项整治以来,精心部署,细化措施,通过突出纪律审查重点、提升办案工作水平、加大案件查处力度和全面落实主体责任四项举措,全面积极推进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违纪违法问题专项整治。
突出纪律审查重点。由子长县纪检、公安部门组成联合暗访组,紧紧盯住产生不正之风的隐蔽场所和违法违纪易发多发的关键岗位和重点人员,主动出击,加强暗访检查力度,特别是要把十八大以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四风”方面存在突出问题、权力部门在行政审批环节吃拿卡要、破坏投资环境等行为以及“双节”期间的不正之风作为暗访督查的重要内容,强化持续震慑。对查实的问题,坚持零容忍的态度,第一时间集中通报曝光。
提升办案工作水平。坚持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重视案件查办的实体和程序,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规范信访秩序,完善办案流程和考评机制,把严格执行程序贯穿于查办案件全过程,使办案工作的每个环节、每个步骤实现合法化和规范化。规范取证行为,实现“由供到证”向“由证到供”的转型,严谨细致地进行证据审查,形成完整的证据链。同时要坚持“一案双查”,既要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又要严肃追究领导责任,推动“两个责任”落实。
加大案件查处力度。由专项整治办牵头,从检察、审计、财政、公安等部门抽调专业人员组成专项检查组,围绕排查出的问题线索和损害群众利益的易发多发领域,重点开展扶贫救灾、危房补贴、支农惠农、拆迁补偿、集体资产资源收益资金,以及公共卫生费和医保合疗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的专项检查。同时,对开展对行政事业收费许可单位和执法罚款等单位收费和罚没款项的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对检查出的问题线索及时按程序跟进调查核实。
全面落实主体责任。落实各乡镇、各部门在专项整治工作中的主体责任,每个乡镇至少要查处3到5件有影响的案件,每个部门至少提供1至2条有价值的问题线索。县专项整治办公室对各乡镇、各部门开展督促检查,对落实主体责任不力,问题长期积压,隐瞒不报、敷衍应付、查处不力的乡镇和部门,严格落实“一岗双责”、“一案双查”。对因管理缺位、工作不作为、失职渎职而造成村级矛盾久拖不办、引发群体性、反复性上访的包村乡镇领导和驻村干部进行严肃追责,确保专项整治强势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