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共子长市委《印发<关于开展冯振东、祁玉江案“以案促改”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子发〔2020〕8号)安排和要求,全面贯彻落实市纪委一届一次全会精神,把“以案促改”作为深化煤炭行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切入点、着力点、提升点,进一步健全完善用警示案例教训推进党风廉政工作的体制机制,筑牢防腐拒变防线,有效管控廉政风险,健全监督制约机制。
强化廉政警示教育。组织广大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党章》和《廉政准则》,积极开展对照党章党规找差距。深入学习贯彻市委书记雷兴平、纪委书记钮平在市纪委一届一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围绕《关于开展冯振东、祁玉江案“以案促改”工作的实施方案》,组织召开专题讨论会、警示会,深刻剖析和吸取案件教训,从干部内心深处谈体会,从党员自身行动找差距。
深入开展自查自纠。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集中围绕整改重点“九个查一查”的要求,坚持“刀刃向内、刮骨疗毒、去病强身”,深入检视自身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同时,利用“问题墙”和“回音壁”,及时公开查摆问题和整改落实情况。
强化干部廉洁自律。局党委上下集中开展深化违规收送礼金问题专项整治;集中开展吃喝歪风专项整治;组织开展领导干部述职述廉述效活动,发挥领导干部示范带头作用;加强执法过程监督,重点防范在煤矿安全执法检查中,避重就轻,执法不严、选择性执法等行为。
健全完善监督机制。设立煤炭行业党风廉政建设监督举报电话(0911-7112836),和网络举报专用邮箱(1429842994@qq.com)。畅通群众和服务对象举报渠道,强化案件线索收集和上报,坚持抓早、抓小,对问题人员不姑息,对案件线索不遮掩,较真碰硬、不护短、不手软。用硬举措,确保全年煤矿安全生产工作任务目标顺利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