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长县纪委在扶贫领域监督执纪中出实招

来源:    发布时间: 2018年09月18日   

子长县纪委监委紧盯关键环节,围绕扶贫资金分配、发放以及扶贫惠民项目申报、审核、实施、验收等环节展开全程监督。严肃查处在惠农扶贫补贴、民生资金和生活保障资金分配、发放管理中贪污挪用、虚报冒领、截留私分等突出问题;查处帮扶部门、帮扶干部、“四支队伍”作风漂浮、消极应付,不担当、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行为上出实招,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一、找准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的定盘星

子长县纪委监委深入基层进行实地调研,详细寻问村上建档立卡贫困户、易地扶贫搬迁户、产业大户,了解脱贫项目政策宣传、脱贫项目情况、第一书记和驻村干部履职、村民自身情况及项目所在脱贫主管部门的情况,制定出台了《子长县脱贫攻坚责任追究办法》,定准扶贫领域监督执纪位置——坚持问题导向,聚焦发现腐败问题、责任落实问题、作风问题三个重点进行重点监督。

二、理清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新思路

子长县纪委监委重点督查扶贫单位重点项目建设和重点资金支出情况,梳理出农村道路修建、危房改造、村级活动场所、整村推进项目、产业扶贫资金管理使用、低保核准和资金监管等扶贫项目的工作脉络,通过“顺向直查”或“逆向倒查”的工作路径进行问责。

三、强化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新突破

县纪委监委对扶贫、住建等行业主管部门和负责组织实施项目的单位,以及财政、民政、教育等资金管理使用单位的财务账目进行督查,检查承担扶贫任务的镇(街)、村委会、村民小组账目,看项目资金和专项资金有没被截留、挪用、虚构套取和资金长期沉淀未使用,涉及公款消费的“四风”问题等等。对在农村道路、危房改造、村级活动场所建设、整村推进等扶贫项目实施过程中,责任不落实、工作不到位等问题进行责任倒查。

四、提速扶贫领域执纪监督直查快办 

县纪委监委创新“跟踪整改”工作模式,根据问题线索台账明确责任人与整改时限,同时围绕整改要求开展执纪问责工作。针对督查过程中发现的各类侵害群众利益、政策落实不力、整改工作推进缓慢等问题,一律开起绿灯直查快办,既追究责任人责任,也追究分管领导责任,全面提升群众反腐肃纪获得感。2018年上半年,共查处贪污挪用、截留私分、优亲厚友、虚报冒领等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25起,给予党政纪处分12人,组织处理20人。其中县纪委直查直办扶贫领域腐败问题4起,给予开除党籍3人,给予党内警告处分2人,查处扶贫领域作风问题11起,组织处理15人;镇(街)纪委查处扶贫领域腐败问题4起,给予党内警告处分3人,严重警告处分1人,查处扶贫领域作风问题6起,给予党内警告处分3人,组织处理5人。


子长县纪委在扶贫领域监督执纪中出实招
来源:    时间:2018年09月18日

子长县纪委监委紧盯关键环节,围绕扶贫资金分配、发放以及扶贫惠民项目申报、审核、实施、验收等环节展开全程监督。严肃查处在惠农扶贫补贴、民生资金和生活保障资金分配、发放管理中贪污挪用、虚报冒领、截留私分等突出问题;查处帮扶部门、帮扶干部、“四支队伍”作风漂浮、消极应付,不担当、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行为上出实招,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一、找准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的定盘星

子长县纪委监委深入基层进行实地调研,详细寻问村上建档立卡贫困户、易地扶贫搬迁户、产业大户,了解脱贫项目政策宣传、脱贫项目情况、第一书记和驻村干部履职、村民自身情况及项目所在脱贫主管部门的情况,制定出台了《子长县脱贫攻坚责任追究办法》,定准扶贫领域监督执纪位置——坚持问题导向,聚焦发现腐败问题、责任落实问题、作风问题三个重点进行重点监督。

二、理清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新思路

子长县纪委监委重点督查扶贫单位重点项目建设和重点资金支出情况,梳理出农村道路修建、危房改造、村级活动场所、整村推进项目、产业扶贫资金管理使用、低保核准和资金监管等扶贫项目的工作脉络,通过“顺向直查”或“逆向倒查”的工作路径进行问责。

三、强化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新突破

县纪委监委对扶贫、住建等行业主管部门和负责组织实施项目的单位,以及财政、民政、教育等资金管理使用单位的财务账目进行督查,检查承担扶贫任务的镇(街)、村委会、村民小组账目,看项目资金和专项资金有没被截留、挪用、虚构套取和资金长期沉淀未使用,涉及公款消费的“四风”问题等等。对在农村道路、危房改造、村级活动场所建设、整村推进等扶贫项目实施过程中,责任不落实、工作不到位等问题进行责任倒查。

四、提速扶贫领域执纪监督直查快办 

县纪委监委创新“跟踪整改”工作模式,根据问题线索台账明确责任人与整改时限,同时围绕整改要求开展执纪问责工作。针对督查过程中发现的各类侵害群众利益、政策落实不力、整改工作推进缓慢等问题,一律开起绿灯直查快办,既追究责任人责任,也追究分管领导责任,全面提升群众反腐肃纪获得感。2018年上半年,共查处贪污挪用、截留私分、优亲厚友、虚报冒领等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25起,给予党政纪处分12人,组织处理20人。其中县纪委直查直办扶贫领域腐败问题4起,给予开除党籍3人,给予党内警告处分2人,查处扶贫领域作风问题11起,组织处理15人;镇(街)纪委查处扶贫领域腐败问题4起,给予党内警告处分3人,严重警告处分1人,查处扶贫领域作风问题6起,给予党内警告处分3人,组织处理5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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