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2月7日,省委、省政府召开全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电视电话会议后,子长县纪委积极参与配合专项工作,专门召开全县纪检监察干部会议,学习传达省、市、县委扫黑除恶斗争专项会议精神,对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参与扫黑除恶斗争,深挖基层黑势力保护伞等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动员。
明确职责任务。县纪委积极成立扫黑除恶工作组,确定以纪委副书记为组长,案件室、信访室为主要力量,立足监督执纪问责,将治理党员干部涉黑涉恶问题作为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的重点,纳入执纪监督、执纪审查和巡察工作内容。具体围绕五个方面开展工作:1.强化对基层干部行使公权力的监督,坚决惩治基层干部涉黑涉恶腐败问题;2.坚决惩治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放纵包庇黑恶势力,甚至充当保护伞问题;3.严肃查处镇(街)党委和政府、相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工作不力的失职失责问题;4.拓展信访举报渠道,广泛搜集涉黑涉恶问题线索;5.以问题为导向开展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对该发现没有发现、发现后不报告不处理、处理得不及时不到位等情况,严肃追究相关部门的责任。同时,聚焦扶贫攻坚领域黑恶势力背后的腐败问题,坚决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坚决打掉黑势力保护伞。
加强协作配合。县纪委积极与政法、公安机关主动联系,商定方案,沟通配合,推动纪律和法律紧密衔接,建立涉黑涉恶腐败问题线索与涉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快速移送反馈机制,对移送的线索做到优先处置、及时反馈,形成与政法机关同步立案、同步调查,做到纪法衔接、协同推进。
目前,全县扫黑除恶工作正在积极谋划安排、宣传动员中,暂未发现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涉黑涉恶及充当保护伞问题。
严守纪律规定。要求全县纪检监察干部以打铁必须自身硬的要求从严要求自己,牢记使命职责,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并主动接受监督,对以案谋私、办人情案、跑风漏气和自己本身就充当黑势力保护伞的,一经查实,要从严从快从重处理,坚决清除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防止“灯下黑”情况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