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长县出台党员干部作风建设五严禁五不准办法

来源:    发布时间: 2017年06月19日   

为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三项机制”要求,进一步整肃干部作风,严明党的纪律,助推子长县追赶超越、促进经济转型发展,子长县出台《违反作风建设五严禁五不准行为处理办法》,准确运用把握“四种形态”,持续深化作风建设。

一、明确适用范围。《办法》适用于全县各级党政机关、人大机关、政协机关、司法机关、人民团体及其在职各级党员干部、国家工作人员。

二、明确禁令行为。《办法》中明确提出“五个严禁、五个不准”,即严禁各级干部以任何名义、搞变通接受企业负责人、私企老板、个体经营者等管理服务对象可能影响执行公务活动的吃请;严禁各级干部工作日期间打牌赌博、出入高消费娱乐场所;严禁各级干部工作日午间饮酒;严禁将公务接待安排在私人会(馆)所,严禁接受和持有私人会(馆)所会员卡;严禁搞团伙聚餐聚会、违规参加各类老乡会、同学会、联谊会等聚餐活动。不准无故迟到、早退、旷工、未履行请假手续擅自离岗;不准在工作时间下棋、看电影、上网聊天、玩游戏等;不准开会无故缺会顶会、迟到早退、开会玩手机;不准推诿扯皮、上交矛盾、利用工作之便吃拿卡要;不准弄虚作假、欺上瞒下,报假数字、假情况、假典型,哄骗上级、糊弄群众。

三、明确违纪后果。违反禁令行为,视其情节,给予批评教育、通报批评、诫勉谈话等处理,年度考核直接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等次,取消年度评先评优资格;对造成较大社会影响的,按县委“三项”机制有关规定,给予组织调整或者组织处理;构成违纪的,一律先免职,再给予相应纪律处分,并全县通报。对管辖范围内发生违反“五严禁、五不准”的行为不制止、不查处,或者隐瞒不报、压制不查的,严肃追究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责任。

四、严格结果运用。今年以来,通过明察暗访全县共约谈单位主要领导8人,下发整改意见书8份,实施警示训诫48人,2人取消2017年度考核评优资格,做到了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早查处,机关单位作风明显好转,收到教育大多数的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

子长县出台党员干部作风建设五严禁五不准办法
来源:    时间:2017年06月19日

为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三项机制”要求,进一步整肃干部作风,严明党的纪律,助推子长县追赶超越、促进经济转型发展,子长县出台《违反作风建设五严禁五不准行为处理办法》,准确运用把握“四种形态”,持续深化作风建设。

一、明确适用范围。《办法》适用于全县各级党政机关、人大机关、政协机关、司法机关、人民团体及其在职各级党员干部、国家工作人员。

二、明确禁令行为。《办法》中明确提出“五个严禁、五个不准”,即严禁各级干部以任何名义、搞变通接受企业负责人、私企老板、个体经营者等管理服务对象可能影响执行公务活动的吃请;严禁各级干部工作日期间打牌赌博、出入高消费娱乐场所;严禁各级干部工作日午间饮酒;严禁将公务接待安排在私人会(馆)所,严禁接受和持有私人会(馆)所会员卡;严禁搞团伙聚餐聚会、违规参加各类老乡会、同学会、联谊会等聚餐活动。不准无故迟到、早退、旷工、未履行请假手续擅自离岗;不准在工作时间下棋、看电影、上网聊天、玩游戏等;不准开会无故缺会顶会、迟到早退、开会玩手机;不准推诿扯皮、上交矛盾、利用工作之便吃拿卡要;不准弄虚作假、欺上瞒下,报假数字、假情况、假典型,哄骗上级、糊弄群众。

三、明确违纪后果。违反禁令行为,视其情节,给予批评教育、通报批评、诫勉谈话等处理,年度考核直接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等次,取消年度评先评优资格;对造成较大社会影响的,按县委“三项”机制有关规定,给予组织调整或者组织处理;构成违纪的,一律先免职,再给予相应纪律处分,并全县通报。对管辖范围内发生违反“五严禁、五不准”的行为不制止、不查处,或者隐瞒不报、压制不查的,严肃追究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责任。

四、严格结果运用。今年以来,通过明察暗访全县共约谈单位主要领导8人,下发整改意见书8份,实施警示训诫48人,2人取消2017年度考核评优资格,做到了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早查处,机关单位作风明显好转,收到教育大多数的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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