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长县要求党员干部 除直系亲属婚丧事外一律不得宴请同事朋友

来源:    发布时间: 2017年03月24日   

为端正党风政风,促进社会风气根本好转,同时为减轻党员干部和群众“人情消费”经济负担,子长县出台《关于重申严禁党员干部职工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有关纪律规定》,对相关事宜做出明确规定。

一是严格控制宴请人数和规模。要求全县党员领导干部(含村“三委”主要负责人)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宴请人数和规模须严格控制在200人(20桌)以内,婚嫁双方同城合办婚宴的,宴请人数不得超过300人(30桌),迎送车辆不得超过6辆。

二是严格控制宴请范围。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严禁本人或授意他人邀请管理和服务对象、主管范围内的下属单位和个人、私营企业主以及其他与本人行使职权有关的单位和个人参加。严禁大操大办父母寿辰、满月、升学、订婚、参军、乔居暖房等喜庆事宜,严禁宴请本人亲戚以外的其他人员参加。严禁不顾社会影响,滥发请柬或通知。严禁党员、干部职工参加违规操办的婚丧喜庆活动。严禁分批次、多地点操办婚丧喜庆事宜。

三是严格控制随礼金额。严禁收多记少、更改礼金簿、暗设礼帐、变相收受礼金礼品,非亲戚公职人员随礼不得超过200元。

四是严格按照管理权限报批。凡办理婚丧喜庆事宜,普通党员应向所在村党支部和村民监督委员会报批;村“三委”主要负责人应向所在镇党委和镇纪委报批;机关事企业单位普通党员的向所在党委和所属纪工委报批;科级领导干部向县纪委和县委组织部报批。

五是倡导党员领导干部做表率。要求党员领导干部带头树立健康文明节俭的良好风尚,带头做到婚事新办、丧事简办,不扰民、不惊邻、不污染环境、不搞封建迷信,严禁在城区街道搭彩门、鸣放礼炮、燃放烟花。

六是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党员、干部职工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有不按时、不如实审批报备,一经查实,一律先停职再给予党政纪处分,违规收受的礼品、礼金等,一律责令退还或上缴。采取分批次、多地点、“化整为零”等方式变相大操大办的,违规收受的礼品、礼金全部予以没收,并按顶风违纪对当事人从重处理。党员领导干部操办父母寿辰,本人订婚,子女或孙子女满月、升学、订婚、参军、乔迁新居等事宜中宴请亲戚以外人员、利用职务上的影响大操大办的,所收受的非亲戚礼品礼金全部予以没收,并按顶风违纪、借机敛财对当事人从重处理。代为操办者打招呼、发通知的进行约谈问责,情节严重的给予党政纪处分。

子长县要求党员干部 除直系亲属婚丧事外一律不得宴请同事朋友
来源:    时间:2017年03月24日

为端正党风政风,促进社会风气根本好转,同时为减轻党员干部和群众“人情消费”经济负担,子长县出台《关于重申严禁党员干部职工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有关纪律规定》,对相关事宜做出明确规定。

一是严格控制宴请人数和规模。要求全县党员领导干部(含村“三委”主要负责人)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宴请人数和规模须严格控制在200人(20桌)以内,婚嫁双方同城合办婚宴的,宴请人数不得超过300人(30桌),迎送车辆不得超过6辆。

二是严格控制宴请范围。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严禁本人或授意他人邀请管理和服务对象、主管范围内的下属单位和个人、私营企业主以及其他与本人行使职权有关的单位和个人参加。严禁大操大办父母寿辰、满月、升学、订婚、参军、乔居暖房等喜庆事宜,严禁宴请本人亲戚以外的其他人员参加。严禁不顾社会影响,滥发请柬或通知。严禁党员、干部职工参加违规操办的婚丧喜庆活动。严禁分批次、多地点操办婚丧喜庆事宜。

三是严格控制随礼金额。严禁收多记少、更改礼金簿、暗设礼帐、变相收受礼金礼品,非亲戚公职人员随礼不得超过200元。

四是严格按照管理权限报批。凡办理婚丧喜庆事宜,普通党员应向所在村党支部和村民监督委员会报批;村“三委”主要负责人应向所在镇党委和镇纪委报批;机关事企业单位普通党员的向所在党委和所属纪工委报批;科级领导干部向县纪委和县委组织部报批。

五是倡导党员领导干部做表率。要求党员领导干部带头树立健康文明节俭的良好风尚,带头做到婚事新办、丧事简办,不扰民、不惊邻、不污染环境、不搞封建迷信,严禁在城区街道搭彩门、鸣放礼炮、燃放烟花。

六是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党员、干部职工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有不按时、不如实审批报备,一经查实,一律先停职再给予党政纪处分,违规收受的礼品、礼金等,一律责令退还或上缴。采取分批次、多地点、“化整为零”等方式变相大操大办的,违规收受的礼品、礼金全部予以没收,并按顶风违纪对当事人从重处理。党员领导干部操办父母寿辰,本人订婚,子女或孙子女满月、升学、订婚、参军、乔迁新居等事宜中宴请亲戚以外人员、利用职务上的影响大操大办的,所收受的非亲戚礼品礼金全部予以没收,并按顶风违纪、借机敛财对当事人从重处理。代为操办者打招呼、发通知的进行约谈问责,情节严重的给予党政纪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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