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规范案件审理工作,提升办案水平,延长县纪委采取四项措施,切实加强案件审理工作。
一是加强案件移交审核。制定了《案件审理细则》,细化了案件移交程序,要求案件移交要组卷成册,对案件来源、信访举报件以及初核、立案和调查报告、证据材料、错误事实见面材料、分管领导移交签字等文书进行详细审核、登记,符合移交条件的案件予以受理,对不符合移交条件的案件讲清理由,及时退回。通过加强案件移交审核,杜绝了案件材料移交的随意性和查审不分的情况。
二是加强证据审核。按照中纪委《关于党员违纪案件中收集、鉴别、使用证据的具体规定》和《监察机关调查处理政纪案件办法》,对案件证据逐一鉴别审核,对无错证据慎重对待,进一步去粗取精、去伪存真,坚决杜绝了仅凭当事人交代或办案人的口头说明定案的情况。严格审核基层纪委报送的协助审理案件,坚决纠正为应付案件考核而办理的虚假案件。
三是加强适用条规审核。严把案件定性关,要求在案件定性处理上必须根据查明的错误事实,准确适用党政纪条规和相关政策规定,从量纪定性的主体要件、客体要件、客观要件、主观要件四个方面去审核适用条规是否准确,切实杜绝处理案件的随意性。
四是加强办案文书制作。县纪委通过发放规范性常用办案文书样本、案件评查等方式,对全县党政纪文书格式进行了统一规范,提出了组卷归档的具体规定,有效提高了基层办案人员的文字材料和案卷管理的规范化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