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长纪发〔2014〕12号文件精神,延长县纪委联合公安等9家单位从2014年5月9日至2014年5月15日对县城6家个人会所,5家娱乐场所(歌厅),2家洗浴中心(足浴)进行了联合检查。
检查中主要存在三个问题:一是餐饮单位地址隐蔽,获证率低;从业人员大部分无健康证;购货验收记录未建立,或记录不全,索证索票不全,无法保证食品的合法来源;食品生产经营场所的硬件需进一步改善;消毒设施设备不全用于食品生产的设施设备无明显标志;部分娱乐场所的食品存储条件差。二是卫生方面从业人员未取得健康培训证上岗执业;三是税务及发票使用方面存在部分餐馆、会所未办理税务登记;使用不规范发票;纳税人名称变更,没有重新办理税务登记件等问题;
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检查组及时责令没有办理健康证的服务人员不得上岗服务,消毒措施不全的餐饮单位不得继续营业,并下达现场检查笔录和整改意见书,要求限期整改,目前已有2家整改完毕,其他4家正在整改中。责令税务局对未办理税务登记的尽快办理税务登记,未使用发票的,发票使用不规范的要整改。通过检查,未发现有公职人员公款消费情况,各相关单位分别根据自己的职责,就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分别责令做出限期整改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