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6月份以来,延长县纪委监委认真履行执纪监督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将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助力精准脱贫、扫黑除恶、生态环境保护和优化营商环境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任务,细化责任分解,狠抓推进落实,活动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切实抓好安排部署。省市纪委监委五个专项工作推进会召开之后,县纪委监委立即组织会议对五个专项工作进行专题研究部署,结合实际制定了《关于落实五个专项工作的实施方案》,分解了工作任务,明确了牵头部室、配合部室、责任单位、分管领导、完成时限,并对工作推进情况开展不定期监督检查,为全面落实五个专项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
建立完善工作机制。制定了《关于县级职能部门向县纪委县监委移送五个专项工作问题线索暂行办法》,建立了各相关职能部门向县纪委监委移送问题线索机制,明确了一般问题线索定期报送、重要问题线索线索立即报送的线索移交机制,并通过领导干部下乡接访、开展专项检查、明察暗访、微信公众平台受理等措施进一步畅通信访举报渠道,拓宽问题线索来源;对收集的问题线索,由信访室收集整理,案件监督管理室梳理分办,纪检监察室直查直办,党风政风监督室汇总上报,做到了问题线索分级负责、归口管理、科学处置、及时上报。
全面加强督促指导。由县纪委常委、监察委委员牵头,每月对分管镇(街道)和责任单位开展五个重要专项工作情况进行一次全面督导检查,针对存在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同时,通过运用季度通报、半年点评、年度考核等方式,对镇(街道)、各部门落实五个专项工作情况进行考核,用数据评价,用实绩说话,对工作思想不重视、推动不力的单位和个人要实施问责,推动五个专项工作取得实效。
严肃查处违纪违法问题。坚持直查直办、快查快结制度,明确要求各纪检监察室每年至少直查直办一起五个项重要工作领域案件,案件监督管理室定期对各纪检监察室案件查办工作进行督办和考核,提升成案率;对案情重大、情节恶劣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线索,抽调专门力量从严从快查处。截至目前,县纪委监委直查直办五个重要专项工作领域案件43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6人,组织处理34人,其中查处违反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27件,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6件,优化营商环境方面5件,党员干部涉黑涉恶问题4件,生态环境保护问题1件。